农民“守土有责”,更要“守土有权”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之深自不必言。而实际上,只要官商要拿地,农民不管对土地感情有多深,都保不住他的地;哪怕农民的土地每年的收获超过他的打工收入,政府要征收,一经审批、立项,也就被拿走了。农民也知道土地是他们祖祖辈辈的保障,也知道他们的土地被贱卖,但这都没用,要么交地,要么被强征,他们没有选择余地。

  近日,广东佛山出台的一项政策吸引了很多考察团前去取经。这个做法简而言之就是“农民种地,政府补贴”。我看,媒体管这叫“新政策”并不准确,佛山主要是“新”在补贴力度和方法上:一是补贴数额较大,按每亩200元到500元标准发放;二是搞“连坐”,一户出现撂荒或者破坏耕地,全村的补贴就拿不到(2011年12月29日央视《新闻1+1》)。

  2011年12月26日,国务院隆重举行全国粮食生产表彰奖励大会,会上宣布了粮食总产“八连增”的好消息,同时强调进一步强化粮食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切实让重农抓粮者、支农兴粮者、务农种粮者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动力。此背景下,“佛山经验“似乎适逢其时。

  佛山做法的主要效果是,80%左右的农民愿意种地了,而在补贴政策出台之前,只有55%的村民愿意种地,66%的村干部希望国家征用耕地。如是,这对缓解“农村空心化”和“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当然不无好处。

  种田补贴给多少才合适?佛山每亩约400元左右,但当地农民的希望却远远不止这些,他们希望是这一数字的三倍甚至四倍。在某种意义上,农民确实担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任务,他们存在的重要社会价值在于“为全社会保底”。既然种地农民担负如此重任,那就必须承认他们的地位,也没理由让这个群体永远弱势和贫困。特别在物流、市场成本高昂的情况下,农业产值比重偏低的地区,更有必要保留一定数量的农田,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农业补贴翻番增长,这种国民收入再分配行为,其实让非农人口在经济上受益更大,是花小钱办大事。

  政府用补贴来把农民吸引回土地,显然寄托着“维稳”的愿景。在农民无法融入城市和工商业不可持续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佛山官员的一个思路很有意思,这思路,似乎将农民当作“土地保护神”——农民“守土有责”、“保地有责”,似乎政府现在需要给予农民的只是经济利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之深自不必言。而实际上,只要官商要拿地,农民不管对土地感情有多深,都保不住他的地;哪怕农民的土地每年的收获超过他的打工收入,政府要征收,一经审批、立项,也就被拿走了。农民也知道土地是他们祖祖辈辈的保障,也知道他们的土地被贱卖,但这都没用,要么交地,要么被强征,他们没有选择余地。

  于是,“地主”的守土权被剥夺,再加上种地赔钱、无法保收养家的经济困境,农民看不到脱离贫困的希望,这才被迫“忍痛割爱”。种地赔钱是毁地灭农的一个得力“帮凶”,而种粮补贴对这“帮凶”具有某种抑制作用——尽管如此,农民仍很难对守住“耕地红线”负起责任。

  种地不赚钱甚至赔钱,农民可以不种地或者转租他人。如果农民真对土地拥有主权,他们断无“自毁长城”的道理。所以,农民“守土有责”,更要“守土有权”——农民在成为公民之前,他们无法成为土地的“守护神”。也就是说,能否保家护土,其实是个农民权利、国民权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