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教师专业化成长市级各梯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开展教师专业化成长市级各梯级教师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初中,县直各学校:

根据《濮阳市教师专业化成长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濮教200775)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专业化成长各梯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濮教发2012214号),结合我县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县教育局决定认真开展市级专家型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合格教师等梯级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及以下层次)、幼儿园以及教学教研机构的在岗教师。男女年龄分别在55周岁和52周岁以内(男19571231日以后出生,女19601231日以后出生)。

二、评选推荐名额

各单位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按照《范县选评市级专家型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符合教学名师和专家型教师参评条件的可以全部上报,不受名额限制,但必须完全符合条件。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区域、学段、学科平衡原则;

3、坚持质量保证、宁缺毋滥原则;

4、向薄弱学科倾斜,向中青年教师倾斜原则。

四、评选条件

参评教师在原有教师梯级的基础上逐级参加评选,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申报。

(一)参评专家型教师应该是获得省级名师和市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参评条件除具备《濮阳市教师专业化成长工程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接受过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的专访;

2、正式出版1本及以上专业类专著(国家级刊号);

3、省外讲学不少于两次。

(二)参评教学名师应该是具备高学历的濮阳市学科带头人(省级名师自愿参评,不受指标限制),参评条件除具备《濮阳市教师专业化成长工程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继续教育证、教师资格证,近五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或县模范。

2、具有较强教改意识。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3、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特别优秀的市级骨干教师可以破格申报。破格申报的教师除同时具备以上2条规定外,还需是: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为教师培训授课教师,且多次承担市级以上教师培训工作任务,形成了一套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的讲课稿件,讲课水平得到听课教师的一致好评。

首批名师工作室学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参评学科带头人应该是市级骨干教师或者是获得过省

市级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参评条件除具备《濮阳市教师专业化成长工程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学历(高学历是指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学历。下同);

2、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

3具有继续教育证、教师资格证,近五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或县模范。

特别优秀的县(区)级骨干教师或者获得过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也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的教师除具备以上2条规定外,还需是:积极参加名师工作室活动,并得到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认可;或者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为教师培训授课教师,且多次承担县级及以上教师培训工作任务,讲课水平得到听课教师的一致好评。

(四)参评市级骨干教师应该是县级骨干教师。除具备《濮阳市教师专业化成长工程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学历;

2、近五年内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者获得过市级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3、近两年内,撰写的本学科研究文章在CN刊物上发表,或者获得过市教育局评选的优秀论文一等奖。

五、评选程序

评选过程中要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逐级评选、逐级审查、逐级公示。初评重业绩,终评重能力。合格教师由各学校按条件直接认定。专家型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梯级申报人员必须全部符合条件,宁缺毋滥。县教育局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逐层次、逐级别展开评选。评选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县初评、市里终评、考察公示、局长办公会议批准等程序进行。其具体程序为:

(一)个人申报:首先由符合条件且确认能够在认定申报称号后完成相应职责任务的教师自愿申报,并填写相应申报表。

(二)学校推荐:学校依据本文件精神,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推荐办法。根据教师申报情况,认真落实个人证件的真伪,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荐资格。然后结合教师师德素养、高效课堂应用、教学业绩,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投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排出推荐名次,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形成翔实、客观的推荐意见,据实上报县教育局。

(三)县初评。县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初评方案并成立初评专家组。首先对学校推荐的参评对象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然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分级别进行初评。初评要结合个人申报材料、教学业绩、课堂教学水平以及个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给予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客观评价。最后按照分配指标确定人选,统一上报市教育局。

(四)市里终评。市教育局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科学严谨、切实可行的评选办法。对申报教师拟采取先培训提高,再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依次确定专家型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察对象。

(五)基层考察。市教育局将组成考察小组,深入考察对象任职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工作业绩和师德表现,考察结果分梯级通过教育科研网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途径在全市教育系统公示。

(六)批准命名。对按规定公示后无异议者,报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批准,行文命名。

六、评选有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荐本辖区内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特别是薄弱学科、小学科,力争中小学所有学科均有参评对象,都能产生本学科的领军人物。

(二)各基层学校要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濮阳市教师专业化成长工程实施方案》(濮教200775)、《濮阳市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濮教200820)、《关于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意见(试行)》(濮教200949)等相关文件。让每位参评教师都能熟悉其标准要求、认定办法、职责任务、管理办法等。对那些符合参评条件但本人不积极主动,一律不予勉强;对那些虽不完全具备参评条件但本人积极申请、要求进步的中青年教师,要鼓励其参评,作为培养对象后备人才储备。

(三)参评教师要在熟悉参评标准、条件和职责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考虑申报。评选认定是形式,促使其积极发挥作用是目的。因年龄、家庭、身体等原因承担不了以后培训、讲课等相应职责任务的不得申报。

(四)县初评时,对辖区内申报人员按学段、学科认真筛选平衡,争取不漏学科。初评要阳光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绝对不允许暗箱操作。

    七、材料上报要求

(一)上报材料。确定申报的教师,要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基本情况登记表,提交评选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上报材料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一把手签字)按清单顺序排列,档案带上写清申报类型、学校、姓名、单位。

(二)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1129日前,过时不候。

(三)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教师,取消其评选资格,并撤销其已经具有的梯级教师称号,通报全县;对于在评选过程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通报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