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长假制度得不偿失,应恢复五一黄金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放假安排的例行通知甫一亮相,立刻引发了舆论热议。有人感觉意外,有人直呼借用周末的这种“挪假”安排太让人纠结。这种放假安排的合理性受到公众普遍质疑。

  元旦小长假就是其中最受诟病的纠结“麻花”:先是休12月29日、30日这两个双休日,然后上班一天,再休三天的元旦小长假,之后就要连续上八天班。与往年因传统节日而形成的所谓小长假不同,今年由于传统节日大多不靠近周末,因此调休而成的小长假就显得更加纠结,为了一个小长假不得不连上七八天班的情形在2013年将反复出现。

  回顾一下可知,我国的法定假日数量长期处于世界下等水平,即使最为重要的全民节日春节,也只放假三天。多少年来的春节七天长假,都不得不依靠前挪后借公休日的技术安排才得以实现。1993年,我国实行双休日制度之后,一举增加了50多个法定假日,在不计算带薪休假的情况下,我国法定节假日总数达到世界中等水平,但这种假日制度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长假日益增长的需求。

  在带薪休假无法超越中国社会的发展阶段与现实水平而普遍落实的情况下,1999年,在增加三个法定假日的基础上,通过前挪后借,“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得以问世,弥补了于1995年就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带薪休假制度未能落实的缺憾,客观上替代带薪休假制度,满足了民众对长假的急切需求,因而受到热切追捧。

  增加法定假日无疑将增加企业负担和社会总成本。所以,在法定假日总量固定的情况下,国家做出黄金周这样的技术安排,其实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选择。黄金周未必是最理想的休假制度安排,但是,黄金周制度的确是迄今为止已知的最契合中国国情、最能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益的假日方案。

  但是,随着黄金周带来交通拥堵、景点乱收费、旅游出行体验不佳等问题,社会上出现了取消黄金周的声音。2006年,以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为负责人的一个课题组认为,黄金周制度该功成身退了。2007年两会期间,蔡继明在政协提案呼吁取消“五一”、“十一”黄金周。2007年12月,国务院修改并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增设清明、端午、中秋三个假日,同时取消“五一”黄金周。2008年,实行了八年的“五一”黄金周,其假期被缩短为三天。

  按照蔡教授的思路,将五一黄金周取消之后,多出来的两天法定假日,加上增加的一天法定假日,被用于增设传统节日清明、端午和中秋为法定节假日,并沿用制造黄金周的技术方法,形成了所谓的小长假。这一思路的科学性不断被标榜、鼓吹为增进了民众的假日福利。

  事实果真如此吗?其实,小长假制度与双休日制度相比较,只有量变,并无质变,根本达不到类似黄金周的长假效果,却在一年中多次打乱人们工作、生活的正常节奏,可谓得不偿失。谁愿意为一个小长假还是黄金周付出“连续上八天班”的代价?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目前公众对于长假出行的需求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堰塞湖”,长假供给的短缺越来越严重。2008年以来,特别是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人数激增,不仅引发社会上有关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呼声空前高涨,同时还提示公共假日短缺与民众旅游需求旺盛之间的错位日益突出。

  面对名为放假、实是挪假的放假安排,为了能够“坏事变好事”,网民纷纷开动脑筋,利用年假来“填空”,三天变六天、七天甚至十天的各种各样的“完整版”假期休假方案缤纷呈现。特别是国庆节,有网民认为,如果能从10月8日至12日请假,就能有个13天的超长假。

  笔者非常佩服网民的想像力,但常识就可以让这些美丽的计划化为泡影:请假成功的前提是领导或老板准假。

  众所周知,除了政府机关外,在请假制度上,外企员工相对比较灵活,年假、事假都可以请,但前提也必须提前告知老板,不能临时请假让企业措手不及。私企请假相对来说比较难,有时连法定假期都不能保障。即使老板开明,但如果一口气连上法定长假休上十几天,难免对实际工作会造成影响,老板不会愿意。再者,若一个部门多个员工同时都想这样拼假,企业也吃不消,现实中也就不可行。

  网民试图“制造”出一年中的多个“黄金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大家对于长假的一个渴求。而如果一般民众都可以顺利请到年假的话,就已经说明我们不需要再为全面落实带薪休假而呐喊了。

  在笔者看来,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可以成为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文明发展程度的标志。但如同恩格尔定律所揭示的那样,食品消费占到总消费的比重,可以表征一个家庭、地区或国家的富裕程度,一个社会却不可能通过饥饿、减肥,减少食品消费来致富;同样,带薪休假可以表征社会进步,却不可能通过“强制落实带薪休假”来与“社会进步”构成直接因果关系。

  面对带薪休假在中国可预见的将来无法普遍落实的现实,现阶段满足广大民众出游需求的根本之道是,在进一步切实推进带薪休假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两个法定假日到“五一”,直接恢复“五一”黄金周。或者增加三个法定假日,通过前挪后借公休日,增设一个黄金周(在5月19日的中国旅游日前后放假三天,增设春夏黄金周,或在8月上旬增设避暑黄金周)。或者增加五个法定假日,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同时增设避暑黄金周;或将春节黄金周延长到十至十四天。

  现有的借用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通过前挪后借公休日形成小长假的做法既然得不偿失,不如采取新的放假办法,实实在在凸显传统节日的价值:在节日当天放假一天,原则上不调休,若节日恰逢公休日,则固定在相连的周一或周五补假,形成固定、可预期的小连休(或者不再另行补假)。这样设计,既可以让国民享受小长假的好处,又能避免因调休带来的混乱与无序,也可彻底避免因为小长假而连续工作八天的情形。

  综上,改革传统节日的放假办法与恢复“五一”黄金周双管齐下,才是现阶段中国普罗大众的真正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