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公权力没有赋予它法律权利与义务,换句话说没有立法,更没有制约运行机制,致使公权力滥用。现在国家的公权力已经变成: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这就奠定了滥用公权力腐败的基础。这也是国家腐败现象无法根除的实质问题。
事实告诉我们,所有的腐败现象都没有离开权力和私欲,所有的腐败分子无一不是以权谋私的,世上没有无权力的腐败,也没有无私欲的腐败。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实质是肮脏的权与利的交易。
滥用公权力所产生的腐败现象——政治腐败、官场腐败、行业腐败等,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反公认的道德、纪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并造成危害社会腐败现象。无论在何种社会意识形态下,无论在何种国度里,腐败都有其共同之处,产生腐败的基本要素是一致的,即权力和私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