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内需应为购买力松绑


  扩大内需是我国今后经济增长战略基点,在并不乐观的外部宏观经济形势下,内需的重要性再度凸显。扩大内需的工作重点在于扩大居民消费,扩大居民消费方能扭转当前由投资和政府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推动我国实现均衡发展。

  2011年度中央工作会议要求,以完善民生保障、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居民收入作为依托,同时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升居民消费意愿,释放内需市场潜力。目前限制居民消费的一个最主要因素是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偏低,这一方面源于居民本身较低的收入水平,一方面则源于居高不下的房价,由于购房支出占据了居民大量的财富而对消费支出构成挤压。唯有强化保障性住房措施,使广大居民住有所居,才能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放心消费。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大陆地区房价收入比最高的城市——深圳市房价收入比已经超过了15,厦门、杭州、上海、北京、福州、天津等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也都超过了10。总体而言,我国的房价收入比远远超出了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人居中心给出的按照合理住房价格测算的房价收入比(3~6)。

  近几年来,东部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速度远远超过居民家庭收入增长速度,居民实际购房负担不断加重。显而易见,我国居民购房能力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但是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持有“安居”方能“乐业”的传统观念,再加上城市化进程中的人口转移,中国楼市存在庞大的刚性需求。在一线城市和部分东部二线城市,由于房价收入比不断攀升,生活成本较高,凭当前收入购房对于中产及中产以下阶层而言已遥不可及。购买住房往往占用了两代甚至三代人的积蓄,父辈攒钱买房,年轻人贷款买房导致相当一部分人主动或被动地带上了房奴的枷锁,必然地形成了较大的生存压力,消费行为受到压抑。

  80后步入适婚年龄,外来人口涌入城市,刚性购房需求决定了短时期内房价难以大幅下降。高房价与低收入的鲜明对比形成了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的问题,这样的形势呼唤完善的住房保障机制来支持居民卸下沉重的购房枷锁,释放潜在的消费能力。

  首先,必须要确保保障性住房的有序供给。供给充足,结构合理,体制完善,政策透明的保障性住房系统有助于刚性需求的普通家庭通过更多的渠道解决住房问题。因此,要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定向安置房、两限房等多种保障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建设;加大中央拨付力度,理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分担机制,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注重地区差异,结合当地住房保障需求的规模和构成采取自下而上,以需定建的形式,努力实现供给和需求的匹配,尽快实现居者有其屋,不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增加调控针对性,尽量满足中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让刚性需求有合理的释放渠道。逐步解决政策性住房存在的质量隐患和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问题,坚决打击骗租、骗购行为;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政策体制,探索通过立法等形式严格准入及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监管,保证公共资源的分配公平。

  其次,提高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例,减轻居民贷款买房压力,释放长期以来被压抑的消费需求;在市场调研和消费者收入和支出水平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尝试针对不同类别的商品、不同类型的人群定期发放购物券,避免住房等大宗支出行为对特定类别消费的挤占,保障特定类别产品的基本消费额。

  再次,加强观念传输和行为引导。中国百姓“有房才有家”的置业观念,将房子视作财富,通过购房实现保值增值的理财观念,老年人和年轻人分居,传统的大家庭细分为小家庭,为结婚而购置房产的生活习惯等种种因素促成了中国楼市的繁荣。有必要向居民传递租房、买房都能够安家立业的观念,鼓励居民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购房,引导年轻人理性看待“啃老买房”和购置婚房行为,推迟首次购房年龄,缓解住房刚需,切断越买越涨、越涨越买的恶性循环机制,将购买力从住房束缚中解脱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