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理论中所讲的“文化”,是指区别于自然现象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事物。物质文化是指物质世界中一切为人类所加工并体现了人的思想的事物;非物质文化是指人类社会中的制度、规范、观念等精神层面的事物,因而又称精神文化。我们今天所讨论的“社会保障文化”,应该主要是非物质文化或精神文化层面的事物,也就是与社会保障相关的制度、规范、观念,等等。
以社会政策的视角来考量,社会保障是围绕着保障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的民生目标而建构的一整套制度和规范,而民生目标的形成则与价值理念关系密切。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价值理念,就有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制度。既如此,我们就沿着历史的长河,去看看社会保障制度的源头。
毫无疑问,现代社会保障的历史源头是在欧洲,在历史长河中,欧洲的社会保障主要有两大流派,一是英国模式(也称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二是德国模式(也称欧陆模式)。
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因此也是最早遭遇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过程中引发的诸多社会矛盾的国家。1601年颁布的“伊丽莎白济贫法”,通常被认为是开了国家干预社会(济贫事业)之先河,因此这部法律也被后世认为是社会保障最早的源头。英国模式强调的是“国家责任”或“政府责任”,基本特点是自上而下的“给予”,是以政府提供社会服务这样的“集体供给”方式实施的,其核心是“需要”。
在社会福利理论中,有一种称为“补救型”的社会福利模式,可以理解为对因市场和家庭的作用的缺失而造成社会成员的生活困难时进行补救的社会福利模式,这就是上述的“英国模式”或“盎格鲁撒克逊模式”。
在社会福利理论中,与以“需要”为核心的“补救型”的英国模式相对应,还有一种称为“制度型”的社会福利模式,这就是“德国模式”或“欧陆模式”。“德国模式”可以理解为以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权利为基础,通过谈判明确国家和雇主责任,从而形成国家制度和社会契约的社会福利模式。
19世纪末,德国走上了工业化的道路并开始崛起,但在当时并未形成有效的社会责任机制。劳资矛盾十分尖锐,工人运动风起云涌,导致了激烈的社会动荡。为此,一批经济学家建立了“德国社会政策协会”。他们认识到:在社会分配过程中存在着“弊害”,主张 “现代国家的主要目的,在变更财富的国民分配,而使劳动阶级获受利益”,他们帮助俾斯麦首相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欧洲大陆的社会社会保障是工人奋起斗争而得来的胜利果实。这种自下而上争取来的社会政策,强调的是“个人权利”或“三方机制”,是从维护个人权利出发,通过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谈判协商的方式来确认的,其核心是“权利”。
二战中问世的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还是秉承了英国社会福利“补救型”的老传统,对“有需要”的人提供福利保障。但是,贝弗里奇本人对保险业务较为熟悉,同时又对英国模式中的“家庭经济调查”十分反感。在新的制度设计中,贝弗里奇试图将“英国模式”和“德国模式”捏合在一起,形成了新的“福利国家”模式。但其基础仍然是“英国模式”,在教育、健康、社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集体供给”。
上个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欧美国家纷纷建立“福利国家”。但在这个大框架之下,各个国家都仍然会依据自己的文化传统,表现出不同的偏好。有的偏向“盎格鲁撒克逊模式”,譬如美国,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比英国还英国”;大多数国家则偏向“欧陆模式”,其中更有以“高税收、高福利”著称的北欧国家,将这种模式推向了极致,形成了新的“北欧模式”。
在建设“社会化”、“整体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中国是后来者。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发现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攻玉”,于是掀起了一个学习的热潮。
但是,在政府管理方面,基于部分利益和部门分割的现实存在,在借鉴国际经验时出现了各取所需的弊病。中国的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各个发展阶段,由不同的政府部门,譬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包括此前的劳动部、人事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民政部分别引入。这样的社会背景使本来同根同源,在价值理念上一脉相承的社会保障,从价值理念到制度安排被割裂,迄今难以整合到一起。同时,各相关的政府部门在学习、引进时,大多注重技术层面而忽视价值理念,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也有欠缺,因此而导致如今社会保障制度背后价值理念基础并不坚实。
还有一个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中国学习和引进社会保障制度时,正值英国的撒切尔夫人和美国的里根总统“拿穷人开刀”,发达国家的主流意识处于批判“福利国家”的狂热中。但是,到了90年代,发达国家实际上已经对此前的“福利改革”进行了反思,提出了“混合型社会福利”的新思维。从某种意义上说,“混合型社会福利”就是以本国的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传统为基础,综合以“需要”为核心的“集体供给”和以“权利”为核心的“社会契约”并进行取长补短,再加上对“促进就业”的积极考虑,从而形成新的福利模式。但是,80年代发达国家“福利改革”对中国政府和学界的打下了很深的烙印,至今仍对“福利”二字有很深的偏见。譬如如今谈到“欧债”问题,很轻易地就将此归咎于欧洲人“很懒”,而“很懒”又是“福利制度”给“惯出来”的——这种说法其实是把“社会福利”当作了“经济不景气”的“替罪羊”。
总而言之,建立在公民权利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履行的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国家责任。回顾历史,追溯社会保障价值理念的源头和流向,目的是要重新整合上述的价值理念和政策思路,并与中国的国情结合起来,以使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发挥出1+1>2的整体作用。
社会保障价值理念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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