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楼市调控而言,房产税应该说是所有的手段之中最有效,而且最合理合法的手段,特别是其从长远来说无论是对于依赖卖地收入来维持生计的地方政府来说,还是房地产这个行业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然而,由于房产税的开征需要一系列的条件配合才行,而这些条件在当前的情况之下,各地都并不完全具备,而且房产税本质上是一种长期性质的税收,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需要的短期的大量资金,因此,这就形成了一个矛盾,地方政府不愿意等待,因为从政绩的角度出发,时间上是等不起的。
房产税早已经在很多地方“空转”了很久了,照理说征收的条件已经基本上具备了,而且去年上海与重庆两地还试征了房产税,尽管两地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而且从一年的实践来看,根本就没有起到房产税所应该起到的作用。但是,至少由之前的“空转”变成了实际征收,其现实意义是重大的。
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已经持续了两年多了,可是,仍然没有太大的起色,今年的政策目标仍然是坚持调控不动摇。应该说在总结上海与重庆两地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房产税是最好的时机了。可是,至今却没有一个地方正式表态要推出房产税,实在令人匪夷所思。现在又说还要“空转”,这是在新中国税收史还从来不曾有过的事情。
我们不仅要问:房产税还要“空转”到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