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沃尔玛们”从违法行为中尝到甜头


  9月20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8月24日,沃尔玛出现严重的假冒绿色猪肉事件。事实上,沃尔玛在重庆五年间因违法被处罚了20次,仅今年1月到8月就被罚了8次,往往是刚被处罚完又出了更大的丑闻。

  一个世界500强企业,一个号称“企业公民”的巨无霸,居然无视中国法律和消费者的利益,甚至不惜损害自己的诚信羽毛,屡罚屡犯,成为一个屡教不改的“坏孩子”,这难道只是“入乡随俗”的惯性使然?不是,是违法成本远远低于收益,他们在违法行为中获得的真金白银更多。两害相权取其轻,“沃尔玛们”自然会将诚信和法律抛至脑后,在违法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了。

  在这一点上,沃尔玛绝不是单兵作战,相当一些国际知名的跨国企业,都有这个毛病。单说最近渤海湾溢油事件中的康菲公司,其表现就比沃尔玛更加恶劣不仅根本没有把中国法律当回事,更没有把监管部门和百姓利益放在眼里。

  这些跨国公司能够发展到今天,无不是经过数十年的全球闯荡、历练,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法律观念都相当成熟,享有相当的口碑。为什么它们到了中国,就有些忘乎所以了呢?作为一个知名企业,且不说应该具备起码的商业伦理,更主要的是,应该可以明确判断自身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而在这一点上,正是因为一些机构的监管松懈,处罚畸轻,让它们敏锐地嗅到了“商机”,它们认为,违法违规经营可以获得较大“回报”,并且屡屡尝到甜头,才会不断铤而走险。英国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发生漏油事故,支付了几百亿美元赔偿,而我国对康菲公司的最初处罚是多少?区区20万元。今年7月19日,美国第三大零售商西尔斯·罗巴克公司,就因非法标高部分瓶装饮料价格和向消费者征收过高的饮料瓶回收费,被美国地方法院判决支付110万美元赔款和诉讼费。而在我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价格欺诈的处罚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你看,即便查实了要处罚,也只是区区几万十几万,如此,它们怎么会不嚣张?

  在同样的商业竞争环境下,如果国际巨头从价格欺诈中获得好处,那么对那些老老实实做生意的企业,也是一种不好的暗示,更是一种巨大的不公。现在都说商业伦理缺失,你看,它就是这样一点点流失的。在谴责这些国际巨头的同时,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加大处罚力度。一旦违规,就罚得其肉疼,让其得不偿失。如果真有这个力度,恐怕我国的商业环境会好很多,消费者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