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保险业服务新农合的能力


   自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试点以来,保险业在中央和各级政府、卫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了新农合经办工作,经历了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了不少典型,如“番禺模式”“江阴模式”“晋江模式”“洛阳模式”等,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2010年1到9月,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经办业务的市县数达128个,参保人数3455万人,累计新增委托管理资金27.3万元,保险保费收入430.5万元,赔付与补偿人次975.3万人,赔付与补偿金额18.2亿元。同期,保险业参与新农合、新农合补充、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项目,合计覆盖人数1.8亿人,新增委托管理资金65.2万元,保费收入71.8亿元,赔付与补偿1391.5万人次,赔付与补偿金额71.9亿元。

  实践证明,保险业在参与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是利用保险公司现有平台和人员,减轻了政府增设经办机构及人员编制方面的压力。变“养人办事”到“办事不养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农合制度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政府从繁重的经办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政策制定和宏观调控,搞好统筹、规划、组织和监督。其次是强化了经办机构的职责,加大了对不正当医疗行为的管控力度,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部分地区医药费用迅速上升的压力。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较强的服务能力提升了基本医保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加了群众的满意度。再次是发挥保险业在风险管理、精算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帮助地方政府改进基本医疗保障方案设计。四是发挥制约作用,实现医保基金管、办分离,有效保证了保险医保基金安全。

  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等医疗保障业务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参合率和参保率保持稳定,得到群众认可,国家医改任务要求和相关改革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但商保合作机制和保险机构经办服务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应该看到,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保险业的经办服务将面临更高的要求。为此,保险业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经办的新农合等医疗保障工作,做一个成一个,做成精品,让政府和百姓放心。

  要做好新农合经办工作,保险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包括加强专业人才、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健康保险专业化水平;健全内控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经营风险。要制定高效的业务流程,简化费用审核及报销程序,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同时要探索和完善与新农合统筹层次相适应的委托管理方式,形成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管理费用确定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经办模式,促进经办工作可持续发展。还要努力开发补充性医疗保险计划,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和基本医疗基金保障有效衔接的具体实现形式,放大医保基金保障效应,逐步建立健全各地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险机构要积极主动参与各地医疗、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长期的数据共享及更新机制,不断提高健康风险管控水平。

  医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保险业服务医改任重道远。只有不断提高能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成本更低、服务更优、效率更高、专业更强的医疗保障服务,健康保险才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才能实现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也是经办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