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指出,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
在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商品流通主要通过运输来实现,过桥过路费牵一发动全身,直接影响着整体产品的价格走势。目前,物价指数仍然居高不下,公路、桥梁收费无疑起着主要的作用。
公路不能像办企业建厂、上项目那样,以经济效益为目的,更不能牟取暴利。公路首先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如果说把公路作为企业来办,其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必然导致高度的垄断和严重的脱离价值。
过路过桥费关系到全局,关乎到民生之大事。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物价上涨势头不减,要稳定物价,除采取其它措施之外,关键还得将附加在产品之上的物流成本降下来。物流成本少,产品的成本就低,降低物流成本对于稳定物价最见效。因此,降低过路过桥收费的措施可以说是稳定物价的有力之策。
降低过路过桥费关乎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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