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套房贷风险倒挂


  银监会欺负弱势族群?

  银监会近期公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和监管要求、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等项目,做出明确规定。如无意外,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管理办法中就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进行多达7项的调整,其中包括将住房抵押贷款区分为第一套与第二套(原本不存在差异),分别给予45%与60%的差别风险权重。

  此—以银行内部操作规范为(博客,微博)主的微调与改变,其实并未与当前的市场状况有任何联系,不料却触动了部分不明就里者的敏感神经,甚至有不少媒体也言之凿凿、信誓旦旦地表示,银监会将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提高至45%,加重了首次购屋人的经济负担……云云;无巧不巧的是,最近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内部亦传出因资金陷入枯竭窘境,不但之前的优惠利率已然全部取消,首套房首付比例更提高至五成的消息(建行已出面澄清、否认),坐实了银监会“欺负弱势群体”的指控。

  走笔至此,我就要为银监会讲两句好话了,因为实情是恰恰相反。

  新办法使第一、第二套房风险倒挂

  银监会为压迫各商业银行加大对首次购屋者的放贷力度,首先是调整2004年3月10实施之旧版管理办法,硬是把原本没有区别、风险权重为50%的“住房抵押贷款”,切分为首套与第二套,并降低第一套房贷的风险权重为45%,提高二套房的风险权重为60%(数字愈大,代表银监会认定其风险愈高),导致商业银行放贷必须向首套房倾斜,否则难以平衡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

  因此可以这么说,银监会为了配合中央愈趋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首套与二套的风险倒挂,以强力抑制银行对第二套房的放贷冲动。

  银行爱“二套房”其未有自

  毕竟众所周知的是,从按揭与利润之角度考虑,放贷第一套房的风险明显高于第二套房。姑且不论申请按揭者资金实力与购买动机为何。只需设计一特定场景,便能清楚展现两者之间的境况及风险差距之大:当贷款户发生同样的无力偿还银行本利摊还之状态时,法有明文规定,不得对贷款人家庭唯一住房进行查封与拍卖,而第二套房以上则无类似相关限制。换言之,银行对第二套房的按揭,基本不存在债权风险,仅此一条即可说明首套房对银行经营压力之所在,及其为何偏爱高端住宅、第二套房之“不能说的秘密”!

  虽然银监会有意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现实困难做些“贡献”,但我反倒觉得它的“爱心”用错了地方,至少就首套、二套的住房贷款新规定,实有将商业银行视为“红十字会”之虞,但社会公益或救济并非商业银行之职责,因为金融机构商业运营的结果,必须对自己的股东负责。

  帮助弱势购房应以“专案”为之

  尤其值得关注及引以为忧的是,按新的资本监管办法计算,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2.4万亿元,对应的资本缺口已高达3000亿元,如果加上股份制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资本缺口势必翻番,自救尚且无暇,何来能耐承担非本业责任?

  退一万步说,倘若确实要对首次购房者予以辅助,可长可久、可持续发展的做法,理应由政府相关部门筹措财源、形成专案,然后与银行协议或以招标形式,进行利息与首付比例之补贴,如此方不致使商业银行系统的职能与功用遭到扭曲,否则其一旦发生亏损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卸责理由,而其窟窿势必由全民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