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康菲,非海洋局一个人的战斗


  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组成团队代理诉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国家海洋局在16日发布的公告,使持续两个多月的渤海漏油事件,终于在扯皮中听惊雷。

  油一直在漏,康菲一直在拖,调查程序一直在走。从当初只是几百平方米的油花,发展成如今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渤海漏油的几近失控,法律的漏洞固然难辞其咎,违法成本最高才20万元,康菲自然忙于生产懈怠堵漏了。决定因素是:在国家海洋局为渤海漏油一个人战斗时,其他手握监管环境权力部门的“观棋不语真君子”做派,让康菲的傲慢如海底漏油,绵绵不绝。

  从事发到现在,就渤海漏油事件,除国家海洋局在和康菲争锋,从国家环保部到涉及此事的地方相关部门,雕像般沉默是金着。沉默的原因,山东一地方环保局的负责人说:“海上的事只归海洋局管。”

  海洋环境保护,真是唯海洋局独专吗?查询相关资料,答案曰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这是国家环保部挂在其官网上公示的职能之一;“国务院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这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的部分条款。

  康菲的傲慢,看似缘于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最高20万元罚款的违法低成本,实则是被作壁上观的相关部门惯出来的: 倘若祭出《环境保护法》,康菲还敢如此傲慢吗?

  靠海洋局一个人战斗,渤海漏油事件很难妥善处理;起诉康菲,也并非海洋局一个人的战斗。山东理当戮力响应,他们在去年制订的一个地方法规规定,造成50公顷用海生态损害,缴纳1000万元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以此标准推算补偿费。

  渤海溢油,云南“铬污染”,恒山过度开采“破相”,榆林沙漠建造高尔夫球场……频发的生态事故在警示:靠海洋局式的一个人战斗,万难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