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限价令的悲哀


  为了抑制物价保障民生,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对中粮集团、益海嘉里、中纺集团和九三粮油集团等食用油生产企业祭出了行政限价令。然而,随着近期限价令的解除,“行政压抑”已久的食用油便开始新一轮的涨价,继7月初鲁花花生油率先提价后,金龙鱼也开始提高部分产品的价格,中粮集团旗下的福临门也酝酿涨价,且已向发改委申请,涨价幅度在5%左右。

  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不只食用油,不少与百姓衣食住行相关的产品都是如此,行政限价时慑于政策和行政权力的威力,价格高位徘徊而不敢上涨,而一旦政策放松,价格就如脱缰的野马一路飙涨。为什么市场价格与行政限价令的初衷总是背道而驰?这不能不让我们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限价的效果产生疑问。

  不可否认的是,“限价令”确出于为民之心,但是,一方面,经济规律不以好的政策意愿为转移;另一方面,对民众来说,他们要的是中长期的价格稳定,而不是一时的稳定。这就需要从更高层面上审视这些价格管制手段。

  物价的上涨,本身是结果,而并非原因。应对的措施,应该立足于价格为什么会疯涨。如果对复杂的涨价起因,应对措施却只是立足于单纯、盲目的 “行政命令不准涨”,结果必然是越调越涨。

  有人这样比喻,政府好似一位看护婴儿的保姆,面对孩子不停的哭啼声,首先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孩子哭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而不是给孩子吃安眠药!如果任由行政干预恣意生长,那么好似温水煮青蛙,一步步退回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动力源泉便是小平同志力推的制度创新,任何简单、野蛮而粗暴的解决方式都是缺乏智慧的表现。从蔬菜的限价、车市的摇号,到楼市的限购、限贷和限外,再到日用品的限价,如果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可以用“限制”来抚平它的忧伤,那该是多好的一件事,关键这些“限制”都是短期的、治标不治本的手段,数千年前大禹就明白治水光靠堵是行不通的。

  如果继续实施当前行政限价的政策,其后果在多方面可能是适得其反的:一者,简单的行政管制虽然能在短期内抑制物价,但在压制了合理的涨价要求后,必将迎来报复性上涨。政府应该尽量减少配置资源的活动,而是交于市场之手。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并没有足够的能力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甚至可能导致要素价格扭曲;另外一方面在于,当政府掌握了过多配置资源的特权,必然会带来大量的腐败。过多的干预还会带来行政成本的提高。二者,限价使得实体企业的高成本无法转嫁,微薄的利润使得实体经济进一步恶化,更多的资金会从实体经济转入楼市、股市、黄金投资市场以及艺术品投资市场。实际上,本轮物价上涨除了流动性过剩和部分游资炒作因素外,供给减少、原材料价格上涨和劳动力成本上升也是重要原因,企业涨价有其合理诉求。如果合理的涨价要求被行政压制,企业的成本压力无法转移,必然陷入亏损的局面,如果企业大面积减产,也就会带动物价更快上涨。三者,限价使得实体企业变相转嫁成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会更多!康师傅方便面、饮料“瘦身”变相涨价便是范例。

  物价调控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当前我们的物价调控政策,是真正的“两难”。行政手段短期内效果大,但副作用明显;经济手段是治本之策,但短期内效果有限。打破这个两难并不是没有办法。例如,彻底改革当前的结售汇体制,为扩大加息创造空间。再例如,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构筑新的 “池子”。目前民营经济手中的货币,无法进入到垄断行业进行投资,投资渠道狭小,迫使过量货币涌向消费领域。目前看来,仅放开垄断行业准入门槛已经远远不够,反垄断需要从消除门槛转向出台鼓励和吸引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投资。

  应当说,物价调控的改革政策工具,远比行政政策工具有效得多,远比货币政策工具多得多,就看政府有没有决心和魄力使用这些改革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