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北京市教委解释一下什么是“借读”?


 

请北京市教委解释一下什么是“借读”?

 

周一,人民日报报道说:“北京市海淀区绿园小学关门,本该810日开学的686名农民工子弟面临困境——开学了,孩子们的课桌在哪里?”报道说到:“据了解,北京市对打工子弟学校的审批要求是要达到《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基本标准’,如校园面积至少要达到15000平方米,校舍总使用面积至少3587平方米,其中体育场地应当满足相应学校规模所需的至少200米环形跑道等。张晓虎说,这些标准有的公办学校也很难达到,何况是打工子弟学校。”

我一直关注这条消息,今天人民日报终于给出了答案:《因在保证学生食品和其他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北京关停24所打工子弟学校——市教委表示,将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学上》,报道说:“朝阳区教委副主任刘丽彬说,朝阳区今年关停的学校涉及4574名学生,截至16日,已有467名学生办妥了相关借读证明,可以进入公立学校就读。”

而在这篇报道的图片说明中人民日报说:“学校被拆的事实,还是让很多家长措手不及:有的人担忧错过报名时间,孩子无法继续上学;有的担心公立学校的借读费太过高昂,无力支付。一些需要办理‘五证’的家长也在犯愁,担心无法在截止日期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我到想问一下北京市教委《义务教育法》中有“五证”的规定吗?如果没有为什么要有“五证”?孩子如果没有“五证”北京市教委又如何“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学上”?

更重要的问题是北京市教育必须对公众说明什么是“借读”?

“借读”在《义务教育法》中也是没有的,这个词汇曾经出现在为实施1986年通过的《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印发的《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以其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过去所有的借读都要收取高额借读费,而后只要不在辖区中就读就认为是借读,这时候借读和择校是一个意思。

北京市教委必须向公众说明这个借读是不是收费?怎样收费?比民工子弟学校收费高还是低?

按照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公办学校不应当收费,据我所知在北京仍然有“择校”,仍然有高收费,这个“借读”和“择校”有多大的区别?

人民日报在注释这张图片时说的:“有的担心公立学校的借读费太过高昂,无力支付”,因此,北京市教委必须向公众回应这个借读究竟是怎样的借读?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