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策民生长子:保障性住房如何飞


问策民生长子:保障性住房如何飞

/王琼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 民生工程 准入审查 分配机制 退出机制 投资建设 政府企业

中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到达了空前的高度,不论是规模还是规划目标,衣食住行中的住房问题也被放在了首位,保障性住房建设毫无疑问的成为了中国政府民生工程的“长子”。中国房地产在为中国国民经济带来繁荣,为地方财政带来支撑的同时也成为了摆在中国政府面前最为头疼的问题之一。然而,87日央视报道了北京大量保障性住房违规出租的问题,进一步调查发现,保障房小区内开豪车的业主也不少。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对于将限价房出租家庭,将重新调查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请资格。这种问题几乎每个地方都有,每隔一小段时间总能在重要媒体上看到这类报道,那么原因究竟为何?这个又只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一方面问题,中国要让民生长子保障性住房飞,还得解决重重难题。

首先,是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机制问题,央视87日报道的违规出租现象突出暴露的是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问题。准入机制的核心问题又在于财产的审查。有意思的是,中国出台了关于处级以上官员财产申报的政策,这个政策施行非常艰难,官员申报情况是否属实调查困难。那么关于大众性的财产申报与审查就更是困难。不管多困难,但是这件事必须得做,这就要求投入更多的人力和时间。这得当做一个系统工程来对待,管理层、操作层、申请层、待申请层,依次涉及行政管理、公平公正、公众道德、监督举报等层面的义务和责任。问题存在必须制定相应对策,比如深圳市住建局就出台了关于违规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行政处罚规定。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目前我国已出台惩处标准的城市,最严厉的规定只是处以5000元的罚款,以及3年内不准申请保障房,必须对骗购、骗租行为“零容忍”,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

第二,是分配机制问题。在申请人获准入后,接下来是保障性住房的“再分配”问题(由于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有的申请者必须到以后批次才能获准得到保障性住房)。在“再分配”问题处理上,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采用的是摇号选房办法。在这种办法下理论上能做到公平公正,但是在实践中,多地出现多位数连号,官员“团购”连续选中,号码重复等等现象,这些暗箱操作、监守自盗的做法又再一次揪着所有待分配人的心。笔者认为,为从根本上防范违规的行为,应当为保障房的审核、分配建立“防火墙”,申请者详细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由第三方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引进待分配者代表进入,增强审核把关的公平性。

第三,是退出机制问题。笔者认为,涉及到退出保障性住房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收入提高,家庭财产增加,不再符合居住保障性住房的条件。二是由于申请到购买保障性住房资格但没有资金购买的退出问题。三是由于人口流动,家庭居住地搬迁。四是由于申请到的保障性住房离工作、子女上学很远需要退出或置换的问题。由于原因一、三退出的,建议在保障性住房持有者进行转让时,由政府进行回购,重新进行配置,防止保障性住房资源不断流向商品住房市场,实现保障性住房资源持续发挥效能。由于原因二退出的,建议保有其购买资格,待其有资金时可直接购买。由于原因四退出的,建议建立区域保障性住房置换制度,先在同城市内不同区域内保障性住房购买者之间达成协议进行置换。总之就是要多想办法,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转让程序。

第四,是投资建设问题。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资金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算建设资金账目,从沉没的土地财政收入到开发建设的建安成本、管理费用等等,都让其对保障性住房“想说爱你不容易”。由于投资建设资金难的问题,有的地方便采取包容政策,土地可以批给你,但开发建设问题自己解决。于是,便有了诸多国有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而起建的房子也充当了保障性住房的一部分,但这种保障性住房又保障了谁?笔者认为,投资建设的资金除了由政府比以前要更加倾斜外,还应更大程度上依靠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加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民间资本也可以引进。比如国务院就曾要求央企加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入房企加入保障性住房建设除了下命令指标外,笔者认为应更多的采取激励机制,比如谁建保障性住房,谁将来在拿地竞标中可加分或出让金优惠、土地可适当提高容积率、企业资质可提升、企业知名度可提高、企业税费优惠减免、企业贷款准入优惠等等。

总之,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很繁琐,很细,但要让保障性住房做好我国民生工程的长子,让保障性住房飞,必须解决好以上问题。解决好以上问题后,成功完成2011年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任务,再总结出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最有效最合适模式,为保障性住房在我国住房供应体系中持续发展,让保障性住房飞得更高更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