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办理操作程序:1、贷款申请:有贷款需求的辖内农户,应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或者经办机构直接申请。申请时,当地信用社按贷款户主制管理的原则,应收集借款农户以下基本资料归档保管:(一)借款人书面申请书最新银行利率,书面申请书应填写个人介绍、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二)贷款户主有效身份证明;(三)在信用社入股的证明; (四)信用社已核发的贷款证;(五)经营项目证明等其它相关资料。2、对借款人信用等级评估:信用社应按程序对已评定为信用户的农户资料进行复核银行网,对联保农户的信用进行初步评估,形成农户经济档案资料,收入信贷档案保管。3、贷款调查:信用社信贷人员受理借款农户申请后,应对其借款信用等级及借款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10000元以上贷款农户的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银行网,收入信贷档案保管。4、贷款审批:信用社贷款审批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风险度,提出明确意见,形成贷款“三查”责任人认定资料及贷款审批资料,超权限需由联社审批的,应提供信用社审批卡,审批单收入及以上环节应收集的资料,由联社有关部门按程序进行审批后,所收集资料全部收入信贷档案保管。5、签订借款合同:信用社与借款农户签订借款合同,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只签订借款合同(据);属农户联保贷款须签订借款合同及联保合同。并收入信贷档案保管。6、贷款发放:信用社依据借款合同按期发放贷款,信用社业务经理认真做好贷时审查工作,应对借款合同、借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详细审察,看贷款要素全不全,核对借款人身份证与户主登记表是否一致,看借款人年龄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按合同填写的期限看贷款利率使用的正确性,以及贷款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看贷款调查人、审批人是否签字,判断贷款是否超权等。7、贷后检查:信用社信贷人员应贷后7日内对发放的贷款进行检查,并对10000元以上的借款农户的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收入信贷档案保管。8、贷款归还:信用社信贷人员在短期贷款到期前7日及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日内应向借款农户发送还本付息的贷款到期通知单,贷款形成逾期,应发送逾期催收通知单,并做好催收贷款本息的各项工作。贷款到期通知单及逾期催收通知单收入信贷档案保管。二、个体工商户贷款具体办理操作程序:1、贷款申请:个体工商户借款人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应向信用社提交以下基本资料归档保管:(一)借款人申请书,书面申请书应填写借款金额、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主要内容。(二)有效身份证明;(三)在信用社入股的证明;(四)借款人及担保人经营基本情况;(五)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年检证明;(六)抵押〈质押〉物清单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或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七)有法律效力的抵押〈质押〉评估报告;(八)财产共有人出示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书等其它相关资料。2、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信用社对借款人的人品、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项目发展前景等进行充分考察,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形成个体工商户经济档案资料及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资料,或由工商管理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代替信用社进行评估,形成相关评估资料,收入信贷档案保管。3、贷款调查:信用社受理借款人申请后,信贷人员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的情况,测定风险度,提出明确意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收入信贷档案保管。4、贷款审批:信用社贷款审查人员按贷款授权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管理办法,贷款审查人员应对贷款调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明确意见,形成贷款“三查”责任人认定资料及贷款审批资料,收入信贷档案保管。需经县联社审批的,联社审批的有关资料归档保管。5、签订借款合同: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应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质押、保证担保贷款还应分别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并依法办理相关的登记过户公证手续。其全部资料收入信贷档案保管。6、贷款发放:信用社依据借款合同按期发放贷款,信用社业务经理认真做好贷时审查。7、贷后检查:信用社信贷人员应贷后7日内对发放的贷款进行检查,并对30000元以上的借款农户的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收入信贷档案保管。8、贷款归还:信用社信贷人员在短期贷款到期前7日及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日内应向借款农户发送还本付息的贷款到期通知单,贷款形成逾期,应发送逾期催收通知单,并做好催收贷款本息的各项工作。贷款到期通知单及逾期催收通知单收入信贷档案保管。三、企业贷款办理操作程序:1、贷款申请:企业借款人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应向信用社提交以下基本资料归档保管:(一)借款人申请书,书面申请书应填写借款金额、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主要内容。(二)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三)在信用社入股的证明(四)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必须提供前三年度和前一个月的财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其中年度报告必须经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五)借款和担保企(事)业法人代码证(副本及影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和年检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历史背景、信用状况、道德品质、授信动机、管理水平等);(六)借款和担保企业(其它经济组织)经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双方的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贷款卡(证);(八)抵押(质押)物清单、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或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有法律效力的抵押(质押)物评估报告;(九)借款和担保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十)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或承包经营性质的企业或组织,要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贷款(授信)和提供担保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十一)借款和担保企业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十二)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十三)借款(授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十四)信用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如:抵押物、质押物的共有人出示承诺书等)2、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信用社对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人品、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项目发展前景等进行充分考察,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形成企业经济档案资料及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资料,或由工商管理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代替信用社进行评估,形成相关评估资料,收入信贷档案保管。答案补充
3、贷款调查:信用社受理借款人申请后,信贷人员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的情况,测定风险度,提出明确意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收入信贷档案保管。4、贷款审批:信用社贷款审查人员按贷款授权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管理办法,贷款审查人员应对贷款调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明确意见,形成贷款“三查”责任人认定资料及贷款审批资料,收入信贷档案保管。需经县联社审批的,联社审批的有关资料归档保管。5、签订借款合同: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应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质押、保证担保贷款还应分别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并依法办理相关的登记过户公证手续。其全部资料收入信贷档案保管。6、贷款发放:信用社依据借款合同按期发放贷款,信用社业务经理认真做好贷时审查。答案补充
7、贷后检查:信用社信贷人员应贷后7日内对发放的贷款进行检查,并对30000元以上的借款农户的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收入信贷档案保管。8、贷款归还:信用社信贷人员在短期贷款到期前7日及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日内应向借款农户发送还本付息的贷款到期通知单,贷款形成逾期,应发送逾期催收通知单,并做好催收贷款本息的各项工作。贷款到期通知单及逾期催收通知单收入信贷档案保管。四、其它贷款办理操作程序参照以上类型执行。各信用社对以上各类贷款信贷资料保管设立信贷档案室,实行专人专柜专户保管。 收集的信贷资料形成一户贷款档案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1、内责档案:包括贷款“三查”责任人登记卡,批复贷款管理责任书,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卡,信用社贷款审批单,联社审贷会贷款审批单,贷款责任人个人承诺书等答案补充
2、控险档案:根据采取控险的方式不同收集不同的档案:信用贷款包括保证合同,保证人书面承诺书等,抵押贷款包括抵押财产的评估书,抵押的财产清单,抵押人同意抵押书面材料,抵押合同,抵押过户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公证部门公证书;质押贷款包括质押合同,对保止付书通知书,质押人同意质押书面承诺等。3、信贷档案:借款人贷款申请书,贷款调查报告,借款合同,借据,贷后检查书面资料,贷款到逾期催收通知单,逾期还款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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