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有意外,却也合乎情理。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同时,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修改后的个税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对民意最为正面、积极的回应。
个税修法,进度缓慢且过程曲折。此番修法为1994年以来的第三次,整个过程可谓一波三折。4月20日—22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一审未能通过,已经预示了公众对于起征点由2000元调整为3000元存在极大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即于4月25日—5月31日开始了为期一月有余的民意征集。民意征集获得广大网民的积极热烈回应,共征集到近8.3万网民逾23万条意见以及181封群众来信,不仅一举创下全国人大单向立法征集意见数之最,且有超过八成网民对起征点调整为3000元表示反对和主张修改。
民意所指,至此已经表露无遗。但是,所谓的“慎重权衡”,却似乎有意逆民意而动。6月27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个修改后的草案所作修改仅为一处,将最低一级税率由5%降为3%,却对公众之于3000元起征点的不满不为所动,招致了公众舆论的质疑。
个税改革的专业性与科学性,当然不是全然以民意多寡和向背为旨归;但是,民意多寡和向背,也并不皆由个人利益得失左右。应该坦承,公众此番之于3000元起征点如此不满,大多是经由现实的生活困窘所生发,而不尽然是屁股决定脑袋,唯个人得利多少马首是瞻。为期不短且甚为激烈的民意、舆论争议,其实已经充分展现,并且也充分证明了普通公众在家与国、个人与集体的利益权衡上,不仅更公正、更符合现实,而且远较那些不普通的人更懂得妥协。
3000元到3500元,500元的提高,显然尚不足承载调节收入分配的宏大命题;而几乎在最后一刻出现这样带有明显戏剧性的变化,向民意妥协、向民生倾斜的象征意味也颇为明显。虽然还有不足,但应该充分肯定、赞赏决策机构的表现。观点、利益的表达与博弈,即便激烈且带有情绪,却也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再正常不过的状态。相反,一意孤行注定是不满之源。此番个税修法的争议和反复,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的理性、体制的进步,但正如修改后的个税法依然存有明显缺陷,我们社会的表达机制依然有进一步改进之处。
平心而论,此番个税修法以及围绕个税法的舆论争议,技术含量不高。我们同意这样的观点:个税改革绝不仅是起征点的调整。更为重要的,其实是税率以及级次和级距,以及税收监管、征税体制、税种设置的改革。由此,充分肯定此次个税修法的同时,还应该清醒认识到,此次修法对于调节收入分配和化解社会结构性矛盾方面未必有那么大的功效。个税虽然是当前增长比较快的一个税种,毕竟不是财税收入的大头。而之于个人税负、国家和个人之间财富的平衡,增值税、消费税的改革和调整显然更为实际、更为本质。
减税以藏富于民,调整国与民之间的财富分配,是当前社会的大势所趋,个税法的调整,仅是其中一个环节。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仍需努力之处尚有很多。
尊重现实 顺应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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