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与孔孟儒学传统


“以人为本”与孔孟儒学传统

 

周光华

 

“以人为本”是建国立政的原则,保护人的生存权利是立国的根本。

 

“以人为本”,推动爱民、养民、育民的德政传统管理国家,才能稳固国家发展中国。

 

国家的责任在于承担三项任务:粮食食品生产、具有保护国土主权安全的强大力量、培养以人为本推行德政的人才。

 

学习是生存的需要,唯有学习才是生存进步的前途。

 

爱护亲人、爱护别人才能有生存的环境,伤害别人就是断送自己。

 

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孔孟儒学是推动以人为本,保护生存权利的学说,是中华民族群几千年传承的优良传统。汉代以后的所谓“玄学”、“理学”与孔孟儒学的本质不通,不能混谈。

 

中华民族自强立世,几千年传承发展的禀性是,推崇关心爱护别人的优良品质。

 

爱护别人是能够承担国家责任的必要条件。

 

孔孟儒学是走向世界影响世界进步发展的优良文化传统;爱护养育人民,给予每个人占有财产和生产资料的权利,是孔孟儒学的基本主张,由此推动德政传统的仁政举措,是管理国家的基本原则。

 

孔孟儒学的基本思想是:公平、共同富裕。

 

孔孟儒学要求为政的官员必须“克己复礼”,约束自己遵循国家法规制度行政,保护每个人的生存权利,实现爱民养育人民的施政效果。

 

 

                                           

                                          20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