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的做法是否明智
(企业经营典型案例分析)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位叫郭成林的人,被戴上了脚镣手铐接受审判,报案者是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金龙鱼食用油产品生产者,以下简称“金龙鱼”),起诉者是深圳南山检察院,起诉罪名是“损害商业信誉罪”,审案者是南山法院。郭成林被起诉的原因是他在天涯论坛、搜狐论坛及郭成林自己的QQ博客上发了一篇贴文《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指责金龙鱼存在转基因产品影响生育能力、采用化学浸出法提炼残留有致癌物质、摧毁中国的大豆产业链等问题。报案者认为郭成林针对其公司生产的金龙鱼食用油产品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检察院认为郭成林的目的是为其合作方鲁花集团打击竞争对手,并且“经深圳市中衡信资产有限公司评估,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被损害商品声誉的损失为人民币58万元。”郭成林则认为“我发这个帖子是为了警醒广大网民注意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害,呼吁政府部门停止转基因商业化步伐。”
从商业利益的视角看,金龙鱼的做法可能是得不偿失。作为一家企业,在进行一项决策时,首先应该考虑该项决策对企业是否有利。郭成林被抓和被审判,有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第一,郭成林出庭时被戴上了脚镣和手铐,如此对待郭成林,表面上看是为金龙鱼出气,似乎向“反转基因者”发出威胁:看看吧,这就是反转基因的下场。但是实际上,这样做,会把金龙鱼推进“众怒”的油锅,反而封杀了金龙鱼的市场生存空间。
第二,金龙鱼如此对待郭成林,可能会令消费者产生“这家企业不厚道”的看法,这显然不利于金龙鱼的销售。
第三,本来,很多人根本就没有看到郭成林的贴文,可是把郭成林一抓,反而扩大了郭文的影响范围。
第四,郭成林一案与其他“损害商品声誉”的案件有很大不同,因为郭成林是就转基因问题发表看法,而金龙鱼使用转基因大豆,这是不争的事实。同时,社会公众对转基因的评价意见很不一致。因此,郭成林因为转基因问题被抓起来接受审判,不但对金龙鱼没有帮助,相反是帮了倒忙。恐怕金龙鱼今后损失的不仅仅是58万元,其损失也不是由郭成林的文章造成,而是金龙鱼把郭成林告上法庭导致的结果。
金龙鱼明智的做法,不是追究郭成林的责任,而是应该根据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来调整产品结构。“逆消费者亡,顺消费者昌”,以消费者为本,才是企业唯一的出路。消费者自己对转基因会有正确的认识,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喜欢的就继续消费转基因产品,不喜欢的就买非转基因产品,一篇文章,起不了什么大作用,消费者自有判断。
对金龙油的报案、郭成林的用词以及法院给郭成林带脚镣手铐的的做法,见仁见智,大家可以各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