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要闹得多大才能投诉有果?


   

要闹得多大才能投诉有果?
闹得够大才能维权的悲哀
投诉5年未果只因闹得不够大?

  西安市民薛女士因噪音污染投诉五年无结果,当她准备依法维权要求拿到噪音超标的数据,西安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一负责人不但拒绝提供噪音监测,还说事情没解决是“因为没有投诉到一定程度”、“事情闹得不够大”。负责人还称自己是为国家负责,为政府负责.

 

买了房子,却不能安稳睡觉,这真是莫大的悲哀,可更纠结的是,投诉噪音达5年,居然没有结果。也真为物业公司的厉害而感到“佩服”。当业主要拿起法律维权的时候,想不到的是,居然会遭遇环保局的阻扰。

向环保局申请监测家中的环境噪声是否超标,这应该是公民的权利,也是环保部门必须要为公民服务的。可公民的权利却遭遇了拒绝,环保局负责人竟然说,接受不接受是另外一回事,就是你买东西,我卖不卖还是另外一回事呢。环保局难道是卖东西的吗?你不为民办事,纳税人“养”你又做什么?不仅拒绝提供服务,而且还“怂恿”公民将事情闹大,这真是天下奇闻!如果公民维权都要将事情闹大,我们的社会还有和谐吗?要将事情闹到何种程度才能维权?

环保局故意刁难公民,无非是这么几个原因,一种可能是和物业公司穿了条裤子,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一种是害怕物业公司,害怕开发商。不管如何,环保局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上级相关部门都应该介入调查,环保局如此反常,是否背后存在猫腻?让公民将事情闹大才能维权,究竟是何居心?

 

公民遭遇维权困境的事不少。因为维权成本过高,当自己的权利受损时,公民往往选择忍气吞声。维权成本过高,与职能部门的不作为,甚至故意刁难有关。

协商不下、投诉无果、想依法维权却拿不到证据,如果碰到想不通的公民,真的可能会将事情闹大,比如杀死某个人,这难道是环保局想要的“将事情闹大”?

投诉5年未果只因闹得不够大?这是什么逻辑和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