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贪官自称“对得起人民”很雷人
盛大林
6月21日,中共茂名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杨光亮涉嫌受贿人民币1048余万元、港币200万元;涉案不明来源财产折合人民币3464万余元、欧元2.4万元。在陈述的最后阶段,杨光亮表示:“虽然我犯罪了,但是,我还是对得起茂名人民的,毕竟这么多年我的工作还是尽心尽力的,也为茂名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付出了自己的心血。”(据6月22日《法制日报》)
贪污受贿数以千万计,竟然还“对得起人民”?杨光亮的这一最后陈述,真让人哭笑不得。好在他比较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理由,我们不妨逐一分析——
“这么多年我的工作还是尽心尽力的”——真是这样吗?我想请问杨光亮:当收受贿赂然后为行贿者谋取非法利益的时候,你的“心”在为谁着想?你的“力”又在往哪儿使?很显然,“尽心尽力”之说不可能成立。
“为茂名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那么,你到底作出了多少贡献?你的贡献与职位相称吗?在杨任职期间,茂名的经济发展可能也是比较快的,但这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个人的贡献是微不足道的。而且身处那么重要的位置,理应作出更大的贡献。
“付出了心血”——是的,杨光亮也付出了心血,但人民也付出了报酬。除了工资,还有公车、公房、公款吃喝、公费出国等各个方面的待遇,你本来就应该为人民付出心血。更何况,杨光亮的“心血”并非只为工作和人民而耗费。
杨光亮的“贡献”可能很小,其违法犯罪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却非常巨大。据公诉人的指控,杨光亮收受贿赂之后,低价为行贿者低价批地、减免税费……常识告诉我们,贿赂只是非法利益中的一小部分,杨光亮受贿数千万元的代价可能数以亿计——法律之所以要严惩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就是因为它对人民利益的损害很大!
人民或者组织上既然委以重任,肯定是出于信任,而且寄予了厚望。入党的宣誓中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类的誓言,接受领导职务的时候甚至有过更明确的承诺。但你却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辜负了人民的期望——你以一己私利牺牲人民的利益,茂名人民肯定充满了失望和愤怒——还谈什么“对得起人民”呢?
“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是魔鬼”——这是杨光亮受审时的开场白。其实,真正的“魔鬼”不是钱,而是他的思想。不难想像,多年来杨光亮之所以“心安理得”地收受贿赂,肯定与他的“无愧”有很大的关系。
事实上,类似“对得起人民”的论调并不鲜见。以前有不少贪官都曾在法庭上极力摆功,希望人民原谅,要求法官轻判。好在,法官和公众从来都没有相信过他们的鬼话!
大贪官自称“对得起人民”很雷人
评论
6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