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例会中,我提出建议对于内部员工承接分外工作需在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就这一意见,公司管理层出现分歧。营销部与生产部主张支付薪酬,认为降低了公司成本。而我和财务则主张不提倡支付,或限定在工作时间之外,因为这不利于在公司内部奉献精神的提倡,易产生负面影响。
没有想到的事,我所担心的负面影响,居然如此快的体现了。
9点半,与生产总监协商,要求其提供两名员工参与修缮超市门口危桥,利用下班之后时间进行,公司支付加班费。本以为简单的事情,没想到是,生产总监竟然未能动员起来,员工声称没有时间,不能参加。
之前几次厂内的活,考虑到节省成本,也是为让员工多点收入,交由员工来做,公司支付费用。现在居然变成嫌加班费少,而不肯加班。
员工奉献精神的丧失,让人感到困顿。6S素养教育,是该提上日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