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勿沦落为“小集团圈”之私人蛋糕
文/钟腾海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就是国家的企业,是人民共有的可以分享其权益与利润的企业。
可现在这句话说出来,大部分人就会反问:“人民共有?未工作之前,自己的一切费用,如课本费、学杂费、交通费、住宿费、吃饭费,全都受之在私营企业上班或在地里干活的既交粮又交税且安分守己的父母,未曾分享于‘额外补助’;工作后,在一个城市里工作,旁边都是国有的移动、电信、路政、电力、水务、石化、石油公司,按理说,既然‘我也有一份利益的国企’,虽不能在里面拿工资、拿奖金,但至少在自己的一生当中,如读书、结婚、买房及生老病死方面,可以分一杯羹、享受到一份利益啊,但大部分人,在一生当中,如工资、交税、结婚、买房、生老病死,几乎都是自己用辛苦钱一分一分积攒而成,也未曾分享‘额外补助’,因此,既然国企是‘人民共有之企’,但我们怎么丝毫没有‘人民共有’的主人翁的荣誉感呢?”
这时,又有人会这样说了:“国企创造的利润,虽然没有分配到具体的个人。但是却用在了城市、道理、环境、教育设施等硬件方面建设上去了。这几年,治安变好了,城市变漂亮了,火车变快了,道路变宽了……这就是证明呀!”
这话听上去,琢磨一下,想:对呀!前几年城市乱糟糟的,现在城市井然有序了;前几年到趟北京,火车要四五天时间,现在只要半天就到了;前几年,道路一到下雨,污秽满地跑,现在到处都是宽阔大道……虽然,我们没有直接享受到“国企”带来的直接福利与奖金、工资,但我们享受到“国企”利润带来的良好的硬件环境呀。
这时,又有人跳起来说:不对呀,在同一片土地上、城市里,作为直接在“国企”拿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你们,不同时也享受到同样的硬件环境改变而带来的良好待遇吗?这个福利,不是你和我都在享受的吗?只有一点不同的是,我在私营企业上班,我按我的劳动能力每月拿固定的工资,却不能分享自己享有利益的“国企”的利益;而你在“国企”上班,除了得到正当的工资收入,还能享受到“国企”每年高出工资近几倍、甚至数十倍的奖金待遇……这就是为什么,同样是“国企”的主人,为什么国企与私企工作的人,享受的待遇却炯然不同的最根本的原因了。
其实,只要分配合理,这也不算什么,毕竟,社会不可能实现真正的人人平等,人都有差别,世界上只有合理的平等,而没有绝对的平等。易经说“天尊地卑,乾坤定亦”,这不是宣扬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自私自利观,人有差异是人与生具有的自然规律;中国儒教尊奉的“性相近,习相远”也是说明同样的人各有“异”、人各有“志”的道理,所以提出要“因人施教”、“因地制宜”。同属一片蓝天,同属一片国土,我们需要的不是绝对的差别,而是合理的差别;不是绝对的平等,而是合理的平等。
然而,这几天,据国家审计局对17户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包括南方电网、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远洋运输等企业存在涉及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旅游费等问题,尤其是2007-2009年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发放的问题薪酬福利超过1.5亿元。
哦,原来是这样!在国企上班的人员,其实工资是不高的,但只是福利很高。
但这种福利,作为不要国企业上班的享有“国企之权益”的人,是不能享受的,也不知道如何监督的,只要上面不查,或查不出来,国企老总爱发多少就发多少,跟享有“企业之权益”的人没什么关系。看着停在“国企”房门外指指点点的人,他就呐着嗓子骄傲而理直气壮地喊:“要不你进来,我出去!”——但外面的人,有多少个人能“进去”;里面的人,有多少个人能“出去”!——这也难怪“里面的人”敢理直气壮地说“要不你进来,我出去了”。
作为享有“国企”权益的人却无法享受“国企”所产生的利益,这是什么逻辑呢?举个例子,正如一个村里的100个农民,由于当时吃不饱、穿不暖,所以共同合伙凑钱,你十块他一百的开了家集体钱庄,第一个十年,钱庄因为还在婴儿阶段,只能维持温饱,然后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十年,由于大家都很努力,因此,钱庄成了跨国银行,同时分出来了很多跨国集团,有搞房地产的、有搞石油的、有搞电力的、有搞通讯的,由于分支机构太多了,100个农民中有些人的儿子女儿被选进这些地方当了总经理、董事长。但毕竟人员还是太多,所以不是每个农民的儿子女儿都可以在分支机构里当官,因此,有些人的却只能当普遍员工,但既然是这样,分支机构还是太多人,所以大部分的儿子女儿于是被裁掉了,并被告之:“企业是我们父辈投资办的,你在里面也是权利受益人,但却没有监督权、管理权和享受分红的权利,理由是没有可操作的让你实现你权益的机构。”——这等同于说,我虽然有里面的“创业原始股权”,但却没有兑现我“创业原始股权”的程序与机构,因此无法兑现,因此只能在门外看“里面的人爱发奖金就怎么发奖金”,谁叫你当被被“裁掉”了,没保住自己的饭碗呢?
我们中国人是比较讲求“中庸之道”的。何谓中庸之道?就是任何事情都不能太过,不偏不正,讲求合适,追求合理。我们中国人讲求的是合理的公平,不像西方人,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我们讲求二中有一,一中有二,讲求阴阳交互,讲求好的地方有坏,坏的地方有好。老子说,“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都是有利的地方可能隐藏着不利因素,恶劣的环境可能隐藏着希望的火花。
不管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企业,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讲求“中庸之道”的国家,最应该讲求的是一种公平,一种合理的公平。正如中国核电工业集团一样,当大部分人的工资加奖金收益才3万左右的时候,而你所在的国有企业,抛开工资收益,每年就能达到几万甚至十几万二十几万,“旁观者清”,你觉得,不在国企工作的人,心里是什么一种心态呢?——说得激烈一点,只能用“仇视”“仇富”的词汇来解释了。
而分析中国历史,大凡国家的动乱,都是从“仇富”开始的。而这种现状不改变,对于国家来说是一种很危险信号。
三千年前,孔子说过一句话,叫:“富与贵,人之所欲,不与其道得之,不处;贫与贱,人之所恶,不以其道得之,不去。”意思是说:“富与贵,人人都有,这是人之常情,我们不可能消灭它,但是如果取得这种富与贵,是用不道德,不符合自然规律的手段得到它的,那还是不要它,放弃它吧;贫与贱,人人都不想的,但是如果一个人为了得到它,采取的是一种不合道德,不符合自然规律的手段得到它的,那还是保持贫与贱的现状吧,不要轻易地改变它。”
对与“富与贵”“贫与贱”,孔子是讲求“道”的。“道”是什么?就是符合人性,符合自然的规律。中国核电工业集团奖金体系及前段时间闹得沸沸中石油茅台酒事件,这说明什么?这就不是一种“道”了。国企是人民共有的企业,人人享有其利益的“分红”,但大家都还生活在贫困的现状,而你做作代人民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却高价采购“数十万的天价茅台”“数百万的天价掉灯”,这种行为,是人民授予的吗?不是的话,是谁去监管你呢?为什么事件出现了,才会闹得沸沸扬扬呢?是否人民共有的“国企”都隶属为“小集体圈”的私人蛋糕呢?
国企,应该是人民共有的国企。而要做到这一点,那我认为,有两点最值得借鉴:一,财务的透明化。企业的每笔出入,都向社会公布、公开,接爱享有“国企”权益的市民的监督,防止腐败;二,制度的透明化。企业的人事招聘等,都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近亲繁殖”。
孔子说:“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孔子这句是说,一个理想的国度,如果没有贫富差距,老有所养,那么国家就会稳定、和谐了,就会“无倾”。但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差异,就会有优劣,因此,为解决这个问题,孔子另一句话叫“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是说:“君要像个君,臣要像个臣,父要像个父,子要像个子。”用在实际的利益分配上,意思是说:“像君与父一样的,能力比较好的,地位比较好的,那其得到的利益就可以分配得多一点;而像臣或子一样,能力比差的,地位比较低的,那其得到的利益可以分配得少一些。”
儒家的“才也养不才”正是这个意思。
儒家,作为中国的哲学思想,已经渗透到每个中国人的日常行为、思维方式与处世当中,只是有些人“日用而不知”罢了。易经说:“易之为书,不可远也。”正是讲我们日用而不知或日用而不承认的道理。
因此,在这种哲学思维下,中国人最追求的就是合理,只要合理,邻里之间,朋友之间,“君臣”之间,上下级之间,老板与员工之间,都能达到很默契的和谐环境。如果不合理,就会两极分化,形成“一阴一阳”的对立面,最终只能通过武力才能平衡下去。
万事万物走向极端,总是源于自身内部。出了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视而不远,麻木不仁,听之任之,不知道调整,不知道纠正。对于一个企业或国家,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最可怕的是“不能够或无力自我调整”,这才是最危险最糟糕最危险的事情。
正如南方电网、中石油等企业,明知道有财务等诸方面,引起国人“仇恨”的事情,如果不能积极调整,积极创新思路,那只会引向更危险更糟糕的局面。
“过则勿惮改”,“过而不改”才“谓之罪过”!
作者系知行力策略机构 钟腾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