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罪到无罪,中国法律为何总习惯于打个盹再醒呢?


  今年4月15日,廉江国土局副局长何耘韬因涉嫌违规签署同意发放土地证而被逮捕,被控玩忽职守罪。何耘韬称,最终签下同意意见是因为顶不住上级部门压力。为了此事,其家人除了召开家属新闻发布会为他鸣冤,他女儿还上网发微博求助,引起广泛关注。在看守所被关了45天以后,何耘韬于5月25日获取保候审,翌日廉江市检察院撤销诉讼,他重获自由。“何耘韬能被释放,关键是他女儿发微博求助,媒体关注报道,给有关部门形成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不得不重审撤诉。”

  他说在被逮捕前自己写了一首诗,“前有豺狼当道,又有疯狗穷追,只求‘神灵’来保佑……”这里的“神灵”,他说表达的是无奈,他知道如果自己不认罪就很难出来,已经做好坐牢的准备。“我不怕被查,平时工作做事我都正派,事实上在被逮捕后,他们封了我的银行账号,一查不相信只有那么少钱。身正不怕影子斜,因此我没有屈服。”

  法制建设在这个国家有年头了,法制体系建设从无到有,一张白纸上画画,从体制建设到全民普法,并且一普二普加三普,想必成绩是斐然的,如果写成就,写出个十来米厚的专著应该不会是大问题。但是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却为了自己变态的欲望,乃至道德沦丧,知法犯法,成为我们整个社会莫大的悲哀!

  从有罪到无罪,中国法律为何总习惯于打个盹再醒呢?主要是我们的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已经成了权力斗争的工具。很简单的事实,为什么开始何有罪?当网络曝光后,何又无罪了?从文中可以看出,何的性格应该挡了很多人的财路,也成了某些人谋利的绊脚石,因而被抓入狱。

  在某种程度上,检察院在办案中缺少独立性,似乎是和公安机关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对公安机关审查终结移送的案件,顺着公安机关“有罪”的思路去起诉,而不对案件进行缜密的判断,致使“无罪”的案件反复出现,这让许多无辜人的权益不断遭到侵害。从司法公正角度考虑,宁可错放也不要错判。因为错放只是把一个有罪者错误地放到社会上,而错判则在错误处罚了无罪者的同时,还放纵了真正的罪犯。

  法制在人们心目中原本是正义和公平的化身。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愚昧,民主与专政,无时无刻不在我们民族的所有生存领域残酷地博弈着,追求民主文明的生存制度,全力构建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构建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就需要一种对自己生存空间负责任的态度,维护起码的公民生存权力,维护神圣法律的尊严,维护起码的社会正义,紧握法律这杆枪,坚定信念打赢这场维护正义的战争,是为我们迈向和谐社会、法治社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法律必须反映的是民声,唯有依照法律判决后民众都说“嗯!”而不是说“啊?”时,这种法律才是真正的法律,这也才可能真正地做到了立法者所要求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