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天莲叶无穷碧 映日荷花别样红
——记“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莲湖区人民检察
记者 王云岗 原载 新浪网 法制之窗 西安法治报道
编者按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办案中积极探索打击犯罪与服务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的最佳结合点,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把服务大局这一检察工作最重要的职能,做成了工作中最大的亮点,在服务大局中实现了自身的新跨越和更大的发展。2007——2008年,他们连续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殊誉后,今年2月,又捧回了“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的奖牌!这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陕西省基层检察院中第一次夺得此项“金奖”。
连日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西安市委副书记王成文、西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丁健等领导相继做出批示,要求总结推广莲湖检察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全省开展学习莲湖检察院的活动。经过对莲湖检察院进行集中采访,本报今日推出其先进事迹报道。
一个美丽的城市,总有令人流连忘返的的胜景。每天,当一缕缕春光铺洒在西安莲湖上时,人们就会看到一副盛世和谐美景,正如唐朝诗人王昌龄描绘的一般,“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
西安市莲湖区,因明太祖朱元璋次子朱樉在此修建“莲花池”而得名,数百年来,莲花的故事、莲花的诗画扎根在这片美丽的土地,莲花的品质、莲花的气韵成就了无数的卓越。今天,在湖边的药王洞,一心以大局为重,以百姓利益为先的莲湖区检察院,秉持着正直、坚贞、无私、高贵的莲花品质,用服务、用创新、用贴心,赢得了古城群众的赞誉。
就像莲湖里盛放的一支奇葩,他们在2007、2008年连续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殊誉后,在2009年2月,又捧回了“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的奖牌!
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的急先锋
莲花,具有正直、坚贞的高贵品质,古诗就有“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的记述。莲湖检察人,像莲心一样,自甘清苦,却志向坚贞,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莲湖区是西安市经济开发核心区之一,辖区内聚集着200多家中央、省、市属大型企业,素有“电工城”“航空城”“医药城”之称。莲湖区检察院始终扭住服务辖区经济这一“主脉”为着力点,为莲湖区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经济强区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在莲湖区检察院,全院上下有一种十分可贵的自觉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意识,在他们看来,服务就是要服务稳定,要服务发展。心怀大局境自高。他们积极探索打击犯罪与服务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的最佳结合点,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办案常怀安民之心
2004年,莲湖区内一家大型国有厂上百名职工集体上访,联名举报厂领导在企业兼并重组中存在的经济问题。部分职工情绪激动,拉横幅,喊口号,堵道路,围政府。区检察院在上级院的统一组织下,及时向企业派驻专案组,对举报反映的19个问题逐件深入排查,一举挖出了该厂多名领导涉嫌职务犯罪的窝案串案。办案人员不仅逐一走访署名举报人员,而且广泛接触职工群众,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既表明严肃惩治腐败的决心,也强调团结和谐对于维护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消除了部分职工中的过激情绪,在企业中形成了共谋发展的和谐氛围。案件虽然办结,但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厂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多年未交,职工对此严重不满,群情激愤。检察院情系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将这一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检察建议,使得该厂职工的"三金"很快得以落实,及时消除了不稳定因素。该厂一位退休职工王大爷兴奋地述说着,“那年春节,工厂沸腾了。工友们自发地聚集起来,敲锣打鼓,把一面‘企业挖蛀,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检察院,以表达大家的感激之情”
办案善解社会难点
莲湖检察院像爱护眼睛一样呵护投资环境。法官朱某在办理案件中,滥用职权给被执行人台胞陈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海峡两岸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莲湖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站在政治高度,注重侦查谋略,使该案在较短时间成功侦破,净化了辖区投资环境,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百件优秀渎检案件”。
城中村改造工作是一道带有普遍性的难题,其中不但有村民因对城中改造中涉及到的利益纠葛而产生的不配合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城中村改造中一些村官涉嫌贪污贿赂等犯罪。莲湖区检察院以服务辖区中心工作为己任,积极化解困阻经济发展的难题。近两年来查办涉及“村官”的犯罪案件10件10人,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的有9件9人。同时,莲湖检察院还充分发挥预防网络在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区设立了308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将35个行政村全部纳入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每个行政村都聘请政治素质较高的村干部和村民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的专职联络员,并健全了工作站的组织机构,完善了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制度,依法保障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办案常存发展之念
莲湖区检察院在坚决惩治犯罪的同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强化犯罪预防为主要手段,积极为辖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促进辖区单位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维护辖区投资环境。他们组织、联合辖区内52家基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起成立了西北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现在成员单位已经发展到80多家,形成了联手互动搞预防的整体合力和运作机制。几年来,他们依托预防协会,开展社会大预防,对45%的发案单位、8个行业领域进行了典型个案和类案分析,共发出检察建议40份,帮助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48项。
区内一家天然气公司因为管理混乱,造成企业连年亏损,2003年9月曾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莲湖区检察院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2004年以后该企业再未发生职务犯罪,经营状况逐年好转,从2004年亏损400万元发展到2008年盈利1000万元。
构建和谐服务民生的排头兵
莲花,又名荷花,在中华传统文化中,"荷"与"和"谐音,莲花是和谐、团结的象征。莲湖检察人,怀着给世人递送吉祥和谐的心愿,全力营造着“湖边不用关门睡,夜夜凉风香满家”的和谐生活。
莲湖区是一个人口大区,全区有73万人,让每个辖区群众都有一份安全感是检察官们的庄严承诺。近年来,莲湖区检察院始终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打击涉及民生问题犯罪的力度,建立完善了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和依法惩治侵犯民生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作用。
诉恶霸,群众有了安全感
在西安市莲湖区北关三合新村,有一个无人敢惹,谁见谁头疼的“大虫”张长财。1997年,张长财因犯抢劫罪获刑,2003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横行乡里,无恶不作。6年来,他非法抢占同村两户居民住宅。在两家国有企业旁边乱建房屋,无理要求分配安置房或给予货币补偿。2005年,张长财违法在西安市联志路人行道旁随意加盖房屋并出租,当执法人员对违章建筑依法强行拆除时,张长财抱来一个石油液化气罐,打开气阀,手拿打火机,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法;当晚,又叫来四名男子手拿刀棍,非法拘禁执法人员并强行索要3000元钱才放人。2006年,张长财又在三合新村100号国有公房上擅自强行加盖四间约 90平方米违章房。房地管理所书面通知其停工拆房,张长财不听劝阻,造成对该楼一二层住户以及周围住户生命财产的威胁。
“大虫”张长财的累累恶行,在北关地区及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危害了当地社会治安,激起了强烈的民愤。案件移送莲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公诉人以开展“平安西安”创建活动为契机,2008年 9月23日,莲湖区检察院组织联系法院将法庭搬进了社区,对恶霸张长财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通过大屏幕公开展示了充分、确凿的证据,旁听群众纷纷谴责张长财的恶霸行径。法院当庭判处张长财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2000元。恶霸判了,群众纷纷拍手称快,更有群众在法庭外燃放鞭炮以示庆祝。
追赃款,不让人民受损失
“查案忘记了服务,忘记了服务民生、服务和谐,同样是一种失职!”莲湖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心中牢固树立着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念。他们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意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办案促进社会和谐。
2007年,莲湖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和同某,在2004至2006年两年时间里,以返还投资人10%-15%年收益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2380多万元,至2007年案发时,受害群众多达三百七十余人。案发后,群众多次到省市区上访,莲湖检察院在受理该案的当天,即有数十名群众代表来到莲湖检察院,要求检察官们帮助他们追回损失。办案人热情接待了群众,向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并保证认真、从快的办结该案。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检察官们仍然积极协助法院追赃,在办理该案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多次热情接待受害群众,不厌其烦,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上百名受害人特别感激检察官,自发组成一支壮观的队伍给莲湖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勤帮教,挽救失足青少年
“我希望你们都能从这次人生波折中汲取教训,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并期待着明年的这个时候你们都能圆了你们的大学梦!”
2008年 8月27日,在莲湖区检察院的一次帮教承诺书签字仪式暨感化挽救座谈会上,一名检察官的一席话让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父母都为之动容。
对轻型犯罪案件,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莲湖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化解矛盾,减少对立,在执法工作中体现和谐执法的理念。从2008年年初开始,莲湖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对原有的“一案一议一帮促”工作方式进行了创新完善,启动了规范化的“帮教承诺书”机制,对未成年人轻型犯罪确立学校、家庭、社区“三合一”的帮教方式,暂缓起诉,促使他们重新做人。两年来莲湖区检察院还对52名轻微犯罪嫌疑人未予逮捕,使他们在悔过自新中,走上了回归社会之路。
情系于民 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莲花,其根生于水中,离开水则花枝渐渐枯萎!诗句“藕丝牵作缕,莲叶捧成杯”歌咏了莲花“不离不弃”的高尚精神。莲湖检察人,深晓自身像莲藕一样,离不开人民这泓清水,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丝丝缕缕牵着心。
莲湖检察院是高检院命名的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在这里常听到一句话:群众信访无小事。在该院干警的眼里,不管事大事小,只要是老百姓的事,只要是关系到辖区稳定的事,就都是头等大事。
检察院就是群众的家
谁人无父母兄妹,谁家无难事冤屈?莲湖区检察院检察长邢成军要求全体干警换位思考,绝不允许仗着国家给予的权力对老百姓耍威风,要以理服人,更要尽全力帮助人,要让来访群众感觉到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对他们一张笑脸相迎、一杯开水暖心、一份真情相赠、一份满意相送。他叮咛每个检察官:“如果让群众感觉到我们检察院只是个‘冷冰冰的机关’,那我们就失败了。我们应该让他们赶到这里是家,检察官是亲人”。
为给来访群众创造一个方便、快捷的环境,在办公用房和资金都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他们坚决收回出租的门面房,建起200多平方米的接访大厅,分设了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和候谈区,在候谈区配备座椅、书报架、饮水机、电视机等设施。
为了让来访有困难的群众也能便捷地表达诉求,他们在互联网上设立了专用电子信箱,开通了电话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对群众信件、电子邮件和电话录音等信访案件实行统一登记、微机管理、严格审批、及时分流、归口办理,做到对待信访与来访一样规范、高效。
“你比我亲女儿对我还亲”
2004年深秋的一天,一位年逾八旬的老太太来到莲湖区检察院民行科。一进门,她就紧紧拉住办案人的手连连道谢:“你比我的女儿对我还亲”。老太太姓吴,是莲湖区检察院一起民事申诉案件中的申诉人。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西安市干道拓宽改造办管所拆迁吴老太太的私房时,在某小区给吴老太安置了一套住房,其产权归房管所享有。当时,吴老太考虑到自己的女儿生活困难,就与房管所达成协议,将该处住房让其女儿承租。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吴老太太的女儿与房管所签订了公有住房租约,但其一直与丈夫和儿子在他处居住。而吴老太一直在该房中居住,并实际交付房租。几年后,吴老太的女儿因故死亡,老太太的外孙李某却将老太太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承租权。
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在吴老太女儿病故后,其外孙李某要求确认对其母所租房屋的承租权,理由正当,两次审理都判决该套公房由李某继续居住使用。吴老太太从一审到再审都坚决不服,便来到莲湖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检察官让座倒水、扶上扶下、耐心听取她的讲述,及时立案后,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调阅的卷宗,发现案件的诉讼主体存在问题,老人外孙李某的情况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继承租房的情况。而且,该房为公房,不能继承,故李某无权就该房提出承租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莲湖区检察院将此案提请市检察院抗诉。此案最终得以改判,老人得到了房屋承租权。
“你们就是我们身边的亲人”
在莲湖区检察院,流传着“一袋粽子”的故事。刘建是家住莲湖区回坊的一位市民。2004年5月15日,他来到莲湖区检察院反映其弟于1993年被蒋某等人用刀砍成重伤,导致精神分裂症,并于1995年离家出走后因车祸死亡,而家中的积蓄为给弟弟看病几乎用尽,如今又断了经济来源,曾经的小康之家逐渐陷入贫困,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经过调查,检察官了解到此案公安机关案发后就已立案侦查,只因犯罪嫌疑人蒋某一直未被抓捕归案才迟迟未能办结。当天下午,承办检察官就将初步掌握的情况向刘建作了反馈。喜出望外的刘建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到检察院,激动地说:“本来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找你们,可没想到你们这么重视,这么快就给了我回音,让我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经过莲湖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多次协调,终于在2004年2月23日将蒋某抓捕归案。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刘建夫妻二人专门买了一袋粽子送到检察院,他们握着检察官的手动情地说:“这是我们全家人的一片心意,礼轻人意重,是你们结束了我们全家十年来挥之不去的噩梦,在检察院我们找到了家的感觉,你们是捍卫法律的卫士,也是我们身边的亲人!”
创新进取 科学发展的践行者
莲花,一花昂然绽放,万花次第盛开,有着星火燎原的大气魄。《离骚》中有诗句曰“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赞美了诗人以莲花为榜样,追求卓越品质的激情。莲湖检察人,正以莲花的气度为榜样,塑造莲湖检察新形象。
在莲湖检察院,有一个魅力劲射的内驱:那就是始终突出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着力推进思维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不断打造检察工作新的平台和品牌。
创新,是莲湖检察院近年来践行科学发展观,从平凡走向辉煌的关键词。
组织创新,从“烂摊子”变成“先进院”
由于各种原因,莲湖区检察院前几年各项工作在全市中游徘徊,曾一度出现管理不严,纪律松懈,甚至发生单位财会人员监守自盗、贪污公款的重大犯罪案件,在系统内是出了名的“烂摊子”。2003年1月,新任检察长邢成军和其他班子成员首先达成共识,认为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没有信心和决心解决问题。院党组决意拿出勇气改变现状,让这支队伍充满活力。三个月后,在莲湖区检察院发生了一件大事:全院所有中层干部全部落岗,一律重新竞任。这个消息传出以后,引起了热议,有些人气愤懊恼,有些人却拍手称赞。检察长邢成军在大会上言语铿锵地说:“一支队伍如果失去或不能保持活力,就不会出成绩。我们的激活点在哪里,就在这些年轻的中层干部身上,中层是全院工作的脊梁,中层硬,全盘硬,中层软,全盘输,所以我们就是要建立这种推倒重来、从零开始的选拔机制,让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毫不手软。”经过“个人报名、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综合考核、组织决定”等程序,18名素质过硬、德才兼备、在群众中有公信力的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一般干警则通过双向选择、轮岗交流等形式,重新定岗定责。队伍建起来了,中层站起来了,这个时候,邢成军检察长又发话了:“如果领导班子出了问题,你们谁都可以拍桌子、掀椅子,如果你们谁再丢人现眼,我就踢谁的饭碗!”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这种轮岗竞聘的机制激励下,莲湖区检察院迅速形成了人心思进、人心思干、人人争先的崭新局面。
随后,莲湖检察院明确了“立意高位起飞、立足高标发展、立志求新进取”的发展思路,确立了“弱势变强、强项更强、单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 2004年,他们提出了“争创全国一流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 经过埋头苦干,2007年,该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在这项前所未有的荣誉面前,他们没有止步,在2009年2月12日,又捧回了“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这项号称是“检察界的奥林匹克”的最高奖项。
手段创新,建成一流网上检察院
2003年,莲湖区检察院新班子决定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采取现代化的信息化网络模式,建立“网上检察院”形成快速化办案流程。突破口虽然找到了,支撑点在哪里?人才匮乏、经费不足,装备落后,观念陈旧,这些现状实实在在地摆在面前。
“不讲不行的理由,只找能干的办法”,检察长邢成军说的这句掷地有声的话,至今还萦绕在大家的耳边。为找能干的办法,邢成军带领班子成员不知开了多少会,想了多少办法,求了多少人,仅用了不到三个月时间就建成了西北首家“网上检察院”,形成了集办公办案、机关管理、队伍建设为一体的信息化网络平台。
网络系统对侦监、公诉、反贪、渎检、控申等业务流程有严格的过程控制程序,办案人员必须按程序操作,才能进入下一办案环节,办案系统也能够自动记录哪个人、哪台微机、什么时间对文书进行了修改及修改的内容,减少了办案的随意性,消除了人为因素对案件办理的干扰,院领导也能够及时客观地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发现和纠正问题。
在该院办案工作区,高水平的信息化传输系统,使该院侦查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一次可以完成8个讯问室的同步录音录像传送和指令发布,有效提高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指挥能力和固定证据能力。
该院公诉科干警自豪地对记者说:“我们公诉科仅有不到10名检察官,但每年审查案件的数量都在递增,利用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网上阅卷、网上制作审查报告、起草制作起诉书、网上审签后,工作质效得到有力保障。6年来,我们审查案件1000多件,没有发生一起超期羁押的。”
2006年11月,办案人员在办案系统中发现,公安机关报捕的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曾于2004年2月因抢劫被批捕后外逃,而公安机关在此次报捕中对此没有提及,遂立即建议公安机关并案侦查,防止了漏罪。
机制创新,科学发展实现新跨越
2007年1月,在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后,面对鲜花和掌声,是固步自封,还是继续向更高的目标迈进,莲湖检察院全体检察官和院领导班子成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从零开始,努力实现新的跨越。
近两年来,莲湖区检察院继续狠抓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不断探索检察工作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法。他们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和50项更加细化的工作规则的基础上,针对各项检察业务的具体特点和要求,编印了20万字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流程及业务标准》。制定了新的“业务目标任务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制度”,建立了科学的科室、中层、干警考核评价机制和晋升机制,成立了检务督察委员会,加强了对干警执法和日常工作的监督力度。
他们还借着打造“数字检察”的东风,实现日常管理网络化。实行了干警网上撰写工作日志和网上考勤,干警的日常工作和出勤情况得以及时掌握和监督,使管理工作更为规范、公正、便捷、透明。通过人事管理软件,建立人事数据库,为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培训、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干部交流等提供丰富信息资源。“数字检察”已渗透到队伍、业务、管理、检务保障的方方面面。
锻铸品牌 载着人民的期待前行
莲花,有着令人钦佩的姿态,“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虽然姹紫嫣红,但是“濯清涟而不妖”,始终有谦虚的高尚情操。莲湖检察人,像莲花一样,在前进的道路上载殊荣而不骄,迎东风而再放!
创新,为莲湖检察院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促使莲湖检察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在莲湖区检察院,有一个荣誉室——
2004年——2007年,他们连续三次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称号;
2005年——2006年,他们连续两次被表彰为 “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2004年——2008年, 他们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四个单项奖项!
2007年,他们第一次摘取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崇高荣誉。
2008年,他们第二次摘取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崇高荣誉。
2009年,他们又一次夺得了“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的最高殊誉,跻身全国一流基层检察院。
不仅仅是这些,他们中还涌现出了“全国检察系统一等功荣立者”、“全省十佳公诉人”等一大批“检察明星”,整支队伍既保持着活力,又散发着魅力。
再看那一面面书写着“反贪惩腐,护航经济”、“企业挖蛀,为民解忧”、“稳定哨兵,和谐卫士”的锦旗,它们见证了莲湖检察院为什么这么能干、肯干、会干,见证了这支队伍的历练与成熟,也见证了检察官们执法为民、保驾护航、争创一流的勇气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