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清退”拔不掉滥发公务员津补贴的“根”


   

“清退”拔不掉滥发公务员津补贴的“根”
     王军荣(教师)


在武汉市直行政单位,进行着一场清理公务员津补贴的行动。公务员们被要求退还2007年至20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保守估计,总额有数千万元。其中一市直机关被查出多发908.87万元,在册123人,人均应退还金额7.39万。(5月3日《新京报》)

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是,公务员滥发津贴居然如此离谱,数目如此巨大,人均要退还7.39万,而且这还只是2007年至20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那以前多发的钱,可能就算是“心安理得”地进入了私人腰包,这还是查出来的,那些没有查出来的,又不知道有多少?

滥发的津补贴,无异于侵吞国家财产,当然要清退,可仅仅局限于“清退”,能拔掉滥发公务员津补贴的“根”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清退”不是来自常态化的检查,而是中央的例行检查。本来,面对例行检查,下面肯定是事先得到通知,事先作好充分准备的。即便是如此,竟然也查出这么多滥发的津补贴,可见其背后的“窟窿”有多大有多深。

“清退”没有抓住滥发的源头。据了解,用来发放的钱,则主要来自预算外收入。预算外收入来自哪儿?主要来自于权力罚款。为了多发津贴补贴,权力就会千方百计搞违规“创收”,这便形成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可怕事实,当权力钻进了钱孔,也早就将服务意识抛到了脑后。受伤害的就只有老百姓。不对权力进行有效监控和管制,不将预算外收入公开化、透明化,滥发津补贴,必然存在,且会日益“壮大”,事实上,公务员津贴补贴名目已经失序,各地擅发竟达300多项。

“清退”并没有多少震慑力。被发现的概率不高,而一旦被发现,也不过是清退了之,自然难以让其收手。更何况,许多滥发的津补贴,还是地方政府批准,打的是激发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的“旗号”,这恐怕会使其陷入清退——滥发——清退的怪圈之中。


“清退”,只不过是将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退还出来,自己并没有多少损失,而且根本就没有断了滥发的后路,只要权力还可以收钱,只要自己的权力还在,滥发注定是会长期存在的。因此,一方面要断了权力罚款的后路,另一方面扩大监管,在加大财产申报制的力量时,引入公众监督。唯其如此,滥发津补贴才会被连根拔掉,才不会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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