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几家央企对审计署的审计结果进行了回应。自从5月20日审计署向社会公布17家央企存在假发票、高福利等问题的审计结果以来,这些央企的回应竟然出奇地“淡定”,陆陆续续地,有几家央企开始做出回应。不过,即便是这样“挤牙膏”式慢腾腾的回应,也依然是一个“不完全名单”,仍有一些央企部门并未作出回应,继续装聋作哑。(《新京报》5月25日)
此前,审计署有关负责人曾披露,被审计的企业还是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的,“截至2011年3月底,各企业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已整改735项,整改完成率达93.74%,对6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局级干部10人。”也就是说,央企更喜欢内部问题内部解决、自我消化。至于回应社会公众的关注,则不免缺乏积极性,要么“挤牙膏”,要么保持缄默。
此番接受审计的17家大型央企,均属于“家大业大”类型的超大型企业,相信这些企业在内部财务管理上也有着一套比较严格的规章制度。而审计发现的若干问题大都出现在二、三级企业,一方面表明了摊子越铺越大的央企在管理上确实出现了“鞭长莫及”的情形,很难有效约束层级越来越多的下属企业;另一方面,像“假发票”这样的小儿科问题也能频频出现,也反映出以往过度依赖内部监督、自我约束模式的失灵。
当然,在诸如“高福利”的问题上,情形可能会稍稍复杂一些。利益的固化只能加强逐利、分肥的冲动,而不是如国资委负责人所说的那样,“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降低管理成本,并规范企业职务消费行为”。再加上缺乏有效的外在监督,也就很难避免“共谋式”铺张浪费的发生。比如说,从集团层面而言,很可能存在默许、纵容的情况,甚至不排除将问题推到下面,以求化解危机的做法。
“一家独大”的央企,自身既难以完全控制“高福利”、“非生产性支出”,对于下属企业的滥支滥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又缺乏引入外部监督的动力,总想着通过内部处理消除影响,其结果,只能是公众所看到的“年年审计、年年违规”。而审计署每年披露出来的众多违规行为,大抵也只能寄托在央企自身整改那一根麻绳上,真正的成效如何、是不是清除了病灶、有没有挽回了损失,公众不得而知。
审计结果不能只具有观赏价值,央企应该认真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与其说这是一个“傲慢”的道德问题,还不如说是一个严格管理的制度问题。越是规模庞大的企业,越是有必要积极引入外部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批评和质疑。承担着沉甸甸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乃至历史使命的央企,应该有勇气、有底气直面社会,直面公众,通过强有力的内外监督实现企业治理的良性运转,而不应该过于强调特殊性,甚至推卸责任、规避问题。
眼下,仍有部分央企没有回应社会公众对于审计的关注,“挤牙膏”的过程还在进行之中。此种情形不免让公众失望,也有悖于以审计促规范的制度设计。长此以往,如果听任央企如此不动声色、罔顾民意,则必然会损害掉整个社会对于央企的信任。可见,打造阳光企业已经迫在眉睫,要真正做到决策透明、管理透明、薪酬透明,从而实现健康发展,而不能总是满足于自我管理、内部监督。此前,国资委已经表示要不断增强央企透明度,果如此,则央企还能如此“淡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