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昂贵的


  今天在博客上看到了文章末尾这段留言,非常感谢这位朋友的理解和宽容。今天又有人在围脖上骂,说我是嗜血的人,也是杀人犯,而且用了很不堪的语言侮辱我的父母。对此我十分地愤怒。为了获得大家的理解,我这里最后解释一次,希望这一切的争论到此为止。

  药案,我一开始是从网络上得知的,写那封给张妙孩子的信,也只是一时义愤。后面发起捐赠,很大程度上是网友的鼓励。

  在了解这个案件时,我先后与潇湘晨报记者周至美,张显电话交流过。周至美是我参与北京厨子发起的宜黄救援时结识的,也是神交,并未见过他本人,但是基于那样的特殊经历,我认为他是值得信任的。当时交流后,其实我对于各方的态度已经略有了解,也知道有些同行支持不判药家鑫死刑。基于人道主义的观点,我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杀了药家鑫也挽回不了张妙的生命,但是我始终坚持,所谓的宽恕,应该在正义获得申张之后,由受害人一方来主动表达宽恕,才更合适。

  但是,考虑到张妙孩子年龄尚小,王辉本人虽然是农民,但是毕竟有生产能力,如果把钱给他,容易让人觉得,他是靠着亡妻的赔偿过上好日子,有些人就会拿此事借题发挥,所以,我决定将捐赠的资金用于孩子身上。于是,在肉唐僧、赵成、巴曙松老师等人的支持下,先是寻找了万科公益基金,后来又在万科公益基金的帮助下,找到了深圳慈善会。

  我深知,慈善捐赠中,金钱二字最为敏感,为了避嫌,所以要求每位网友,直接将款项打入深圳慈善会账户,我本人绝不过手一分钱,并且在公布账号第一时间,就兑现了自己捐款的承诺,在围脖贴图了。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人言可畏,我不想一件好事因为有任何瑕疵,造成了大家的失望。

  所以,才会有这么多折腾,这么多繁琐的手续,需要大家授权,发邮件,反复确认,因为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无可挑剔,才能不予人口实,才不会让众多网友的信任落空。

  其实我不知道今天不断换名字来辱骂我的人,到底是不是药家水军,但是,如果真的是药家的水军,我只能说,他们真的完全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们没有看到,其实我一直是主张宽恕的,哪怕是在上一篇《有爱的人会获得爱》那篇博文里,我还是隐晦地劝他们,要求得宽恕,应该向张妙家人表达歉疚的诚意。社会对张妙孩子的关怀,不也是帮助他们安慰被害人家属吗?

  可惜的是,他们很难理解这一切,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可能真的是智商问题。

  说实在的,当时傅蔚冈先生发起,转一次捐一元的活动时,我特别想劝他,不如成立一个专门援助此类案件的基金,因为我们知道,中国贫困的人口很多,有不少案件的受害人亲属,并不是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伸张正义,但是,在贫困的生活的压力和大额赔偿面前,他们往往选择赔偿,而放弃了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这其实很好理解,换做你我在相似的处境,说不定也会做同样的选择。

  所以,对于底层的人来说,要坚持正义,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不仅仅是时间和身心上的折磨,更多的是经济上难以负担。又比如武钢徐武事件,你真的让人家全家搭上,去和一个产值过千亿的央企对抗?这未免太强人所难。而且后来的解决方法我看也可以接受,起码比他被再关进精神病院要好。

  絮絮叨叨写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大家一个道理,正义这东西,从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在我们这个阶段,正义是昂贵的奢侈品,只属于有足够经济能力和强大抗打击的精神力量的人们,你要耗得起,扛得住,不抛弃、不放弃,然后才有可能获得一点点的正义。

  所以,当我们希望别人追求正义时,光用嘴巴说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给予实质的支持。当然,即使最后结果不理想也不要紧,因为我们努力了。哪怕结果是次优的,也远远好过最坏的结果。毕竟,正义是昂贵的,不是人人都支付得起它的价码。

  至于社会的进步,我认为,不要光抱怨,要靠每个人都做一点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最近有人不断谈文革,我自己在想,假设,我们假设当时发动文革,真的是想要依靠一个人的号召力推动社会进步,那么结果怎样大家也都看到了。所以,社会的进步,最坏的结果是翻大饼,一点一滴地推动,尽管不是最优选择,但是已经是次优选择了。那也比翻大饼好很多。

  所以,我们要学会接受,世界并不是总朝着我们设想的,最美好的方向发展,从历史上看,大多数时候,事情是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的,比如,在古代,明朝首辅张居正的改革,实行摊丁入亩、一条鞭法,短期上让国库充盈,但这种改革的后果,直接消灭了真正的地主阶级。使得国家的政治生态迅速形成二元化对立。这个所谓二元就是官僚阶层和农民阶层。近代如袁世凯劝退清廷之后,本来大家都认为走向共和了,但是袁又重新称帝……

  所以,学会接受不完美,包括过程的不完美,结果的不完美,是人生在世必须的心态。本着这种心态做事,会平和很多。对社会,对自己都是有利的。

  附:网友评论

  2011-05-25 13:39:34    [删除]

  [匿名]新浪网友对你的博文《有爱的人会获得爱》发表评论

  "甚至是药家鑫,他未必生下来就是杀人犯……可是他变成今天这样,你敢说社会没有一点点责任?"

  博主说得太好了, 这种话现在很少有人敢说了。。。

  不过我还是坚持认为时间将宣判药家鑫可以不杀.

  另外要向博主道歉, 我曾经因为博主捐款的事情骂过您, 原因是我看到有些人的话和提议好象是要把药家鑫千刀万刮分了吃,我当时的感觉是这种慈善会对舆论产生不好的影响,也会对司法产生不好的影响,从而加重对药家鑫的判罚,这对药犯本身也是不公平的。虽然我也有过响应博主的想法,但出于这个顾虑,一直没有参加。不过博主在这件事情上始终尺度把握得很好,令人钦佩。博主在给这次捐款中肯定受过很多委屈,首先是一些网民的辱骂,这些都是暴徒,乌合之众,不必放在心上;另外寻找委托机构的时候恐怕也费了很多心力,其中滋味,外人是不得而知的。

  我是骂过博主,是所谓的药家水军,但没有因此而得到任何利益。

  另外,我在此以我的良心发誓:

  1. 我没有用任何文字伤害过本案的受害者张女士;

  2. 我没有用任何文字伤害过本案的受害者张女士的家属;

  3. 我没有用过下三滥的污言秽语;

  4. 我的话语最多有时候有点尖酸刻薄,不过你是男人,应该受得起。

  非常惭愧,再次向博主道歉,并祝愿那个孩子健康成长。

  我还是再次选择匿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