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与不值"的问题:从个体到社会


个体的“值与不值”的问题是个体自己的问题,它对于经济学研究来说,不构成问题,也不应该落入其问题范围(除非它以某种方式牵连着超出个体范围的社会经济现象)。经济学真正应该研究的“值与不值”的问题只能是在社会层面,也就是说,对由个体选择派生出来的社会经济后果进行反思,并试图改善它。例如,针对中国以GDP增长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我们可以问:这样做一方面虽然导致了GDP高速增长,但另一方面却是付出了严重的环境代价的,这到底值不值?

不过,似乎有些吊诡的是,虽然在社会的而不是个体的层面思考“值与不值”的问题是经济学家的本分,但这样的问题如果不能“还原”成个体层面的“值与不值”判断,它恰恰无法以任何科学算计的方法得出答案。如果谁不承认这一点,这就相当于说他认为存在着一个客观的标准告诉我们在社会层面的值与不值到底应该如何权衡,进一步,也意味着,这个社会中无数的个体只能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有关的“值与不值”的权衡。还是以中国GDP增长的环境代价为例。假设有人告诉我们,他“科学地”知道了在社会层面的“最优”权衡是把尽可能快地经济增长放在第一位,而把环境代价放在第二位,那么,对于这个社会的经济运作来讲相当于说,他为这个社会中的个体已经先验地制定了权衡取舍的标准,相应地,个体也就不能再从自身利害出发进行“值与不值”的判断了。

目前,经济学家们对于社会层面的“值与不值”的问题大致有三种态度:

1. 打着科学的名义、但本质上基于某种妄断的标准告诉人们在社会层面到底有关的权衡取舍应该如何(庇古基于“社会成本”、科斯基于“社会产值最大化”、阿罗、萨缪尔森、伯格森等基于加总的“社会福利函数”这样的概念做这个事情);

2.干脆把这个问题消解掉,认为不管观察到什么现象,它们都是从个体的最大化选择可以得到解释的,然后去关注个体到底是如何在有关的约束条件下在进行有关的“值与不值”的权衡的。在这种视角下,约束条件的性质不重要,反而,细致入微地对个体在约束条件下到底如何“微调”进行刻画被认为是经济学家最应该干的事情。张五常基本上就是这个路数。

3. 认为只有个体才是唯一合法的评价源泉,在社会总体层面出现的经济后果无非是无数个个体权衡取舍的产物。进一步,认为个体关于值与不值的主观评判是任何经济政策制定者无法绕过去的,因而只能通过合适的制度、规则的建立,对个体的自主选择进行疏导,使由此形成的社会总体层面社会经济结果是可欲的。总之,是通过盯着制度、规则,在这个层次进行试错,来间接地解决社会层面的“值与不值”的问题。

不用说,我认为只有第三种态度是可取的。这种态度禀持了斯密的“自利可以导向社会和谐”的思路,在充分尊重个体对于自身利益判断的基础上,强调了制度、规则对于一个社会良性运作的重要性。仍然以中国的GDP告诉增长所付出的环境代价问题为例。试想,如果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如果人们对于自然环境所享受到的利益在法律上是受到切实的保护的(对于自然环境,个体不见得有产权,但,只要个体对它享有切实的利益,这种利益在合理的范围内就像个体享有的任何其他利益一样,理所当然应当得到法律上的保护),那么,我们很难想象,怎么可能出现这样一种一部分人受益,而另外一部分人受损的不平衡的经济增长格局?

当然,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情况差不多刚好相反:(部分地因为自然资源在法律上被界定为集体的或国家的,而这些主体又不切实地对这些资源享有利益)个体享有的关于自然资源的切实利益不被承认,于是乎,(本来稀缺的、人们对其享有切实利益的、因此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有价的)自然资源的价格相当于为0,使用者倾向于过量使用。很多学了经济学中的外部性概念的人不明就里,以为大量污染的发生是因为外部性(外部性概念指的就是:对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人没有将对他人造成的损害考虑进自己的算计之中),殊不知,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为利益受损者在遭受污染损害时在制度上被剥夺了基于“值与不值”的判断进行选择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只能“选择”接受污染,而不能与污染加害者进行讨价还价以实现“值与不值”的权衡。

当个体在一些有关自身切实利益的事情上不能进行“值与不值”的权衡(不管是在制度上被剥夺了进行这种权衡的权利,还是这种权利没有切实的法律来保障于是落空),那么,我们只能认为,这样运作的市场是扭曲的市场。而从这样的市场中产生出来的结果也一定是那种系统性地有损个体利益的。像环境污染问题,从这个角度看,不应该认为是所谓的市场失灵或外部性造成的,恰恰相反,是市场——个体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进行“值与不值”的权衡切实在发挥作用的市场,而不是处处限制乃至禁止个体进行这种权衡的市场——没有有效发挥作用的结果。

个体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的“值与不值”的判断和选择,是市场机制有效运作的最终动因。张五常对于给定制度约束下个体的“微调”行为有不错的洞察力,但是,他没有意识到的是,个体之所以能够进行“值与不值”的判断,是因为有关的基础制度条件为此提供了保障。要理解市场,因此不仅仅要关注、理解市场中个体的选择行为,更重要的是,还要明白,观察到的个体行为之所以如此,它们无非是更为基础性的制度条件的投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