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钱促销还有“道德血液”吗?
撒钱是最恶俗的促销
开发商撒钱为何没人阻止?
昨日是五一假期的第一天,来自四面八方的上万游客纷纷来到镇江润扬大桥下面的世业州度假区游乐。就在下午2点钟左右,一家正在岛上开发产权式酒店的开发商瞅准了这个大好时机。为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看房,这家开发商用热气球载着3位美女升空抛钱。撒了数百元钱后,开发商再度让美女站到楼上向空中撒下万元现金。(5月1日《扬子晚报 》)
搞促销,竟然要用撒钱的方式,只能感叹开发商的钱实在是太多了,可撒钱促销还有“道德血液”吗?
撒钱促销有违犯法律之嫌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下。 高空撒钱,无疑是在故意毁损人民币,因为游客势必会争抢,在争抢的过程中就撕了钞票,这个责任毫无疑问由开发商来负。
撒钱促销是对游客的不尊重。撒钱是将大家当猴耍,是在戏弄游客,我发钱了,你们抢吧,这与动物园中,游客将零食抛给猴子吃有何本质区别?
更重要的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据记者描述,现场有人微笑有人落泪,甚至有人在骂。好多人不是捂着脸就是在揉伤。膀子和膝盖受伤的占多数。还有人为此吵架;不少老人被绊倒;有位老太的假牙都被撞掉了。如果造成踩踏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其责任又该来负责?又有谁负得起?
事后,开发商居然辩解说,没料到有人会因为抢钱而受伤。这真是天下最白痴的辩解,天空撒钱,肯定会造成人受伤的。怎么会没想到?开发商一句,活动组织上可能有点问题,对于受伤人员,他们愿意支付医疗费。 就这样轻描淡写的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卸掉了。
开发商撒钱很恶俗,可当时为何就没有人阻止?难道一定要等到了出了人命之后,才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不对这样的开发商加以重罚,又如何能够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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