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就是打人,什么叫“粗暴劝导”?


      成都两城管协管员暴打卖杨梅大爷的事情有了说法。5月16日晚,成都市督院街街道办事处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调查及处理结果,两名城管协管员遭到解聘,其中一人还被公安机关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不过,让人“耳目一新”的是,在通报中,这起暴力打人事件居然被解读成“粗暴劝导”,而且还是群众“指责城管粗暴劝导”。(四川在线5月16日报道)

      旨在“劝导”,只是“粗暴”;虽然“粗暴”,却是“劝导”。汉语言果然博大精深,给了有关部门闪展腾挪的广阔空间,也让世人见识了城管不仅敢于动辄动武,必要的时候一样能够玩弄文字、咬嚼字眼。然而,无论如何可以“创新”语词,变更语气,两名城管协管暴力殴打小摊贩的事实不会因此改变,围观群众可以证实,有关部门的调查也可以以为佐证。

      打人就是打人,当地有关部门刻意回避“打人”的说法,一方面,可能是考虑如此表述会激起公众更大的愤怒,从而影响城管的形象,也给城管以后的此类“劝导”增添更大的麻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城管确实并不认为这样的“粗暴劝导”就是打人,哪怕是将小摊贩的杆秤折断、杨梅洒落一地,小摊贩被打倒在地,也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又没有打死人!

      城管的形象不怎么光鲜并非自今日始,也并不会因为成都这一起事件就会受到更大的伤害。君不见,在距离成都数千里之遥的黑土地,辽阳市宏伟区政府不也承认了城管队员执法时与居民冲突打死人的事实了吗?当地政府还表示,将严肃处理此事背后暴露的城管违规执法、暴力执法问题。(《中国青年报》5月17日)可见,只要暴力执法有存在的土壤,城管的形象就不可能真正好转起来。

      成都城管不肯认同“打人”的说法,则是长久以来粗暴执法形成的惯性思维在作祟。其打砸摊贩、手脚并用并非个别现象,而是一种习以为常的常态。只要遇到摊贩“不配合”的情况,自然就会拳脚并用,使用暴力。哪怕是路人的如潮围观、舆论的猛烈批评,都很难真正触动城管,让其改变粗暴执法的做法。至多,即如成都城管那样,仅仅从文字措辞上做一些修饰,内里的暴戾并无变化。

      其实,无论是“粗暴劝导”,还是暴力执法,说法虽有不同,性质并无差异。城管与其挖空心思去标新立异,还不如真正转换思维,与民为善,柔化城市管理的刚性线条,让城市真正成为每一个人的城市。作为直接执行城市政府指令的城市管理部门,不应该再坚持以往的暴力思维,将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民视为管束的对象,甚至是可以肆意凌辱、殴打的潜在违法者,必欲除之而后快。

      而接二连三的城管打人事件,也暴露出一些城市政府在管理城市的思路上存在的偏差。比如,很多城市政府明确规定了驱逐摊贩、建设卫生城市的目标,并以此驱使城管部门去具体执行。也就是说,城管部门口口声声所谓的“执法”,很多情况下,其实是在执行地方政府的行政规定,缺乏更为充足的法理支撑,与国家大法不免有所冲突,而民众的不满乃至抵触,也源于这种“执法”的尴尬。所以,城市政府似乎也应该认真反省一下一贯的管理思路,不能总是逼迫城管冲锋在前,政府收拾乱摊子在后。

      真的不愿再看到、听到城管打人的新闻了。哪怕是这种新闻以“粗暴劝导”的面目温柔地出现,哪怕是“粗暴劝导”果真成了这一段时间的流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