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企业文化论坛第16期:秦文化利弊分析


  博雅企业文化论坛第16期由天津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张秋升教授主讲,题目是:其兴也渐,其亡也忽——秦文化的利弊分析。

  邀请张教授讲这个题目,一是因为他是这一方面的专家,在儒学研究、思想史等方面造诣很深;二是因为论坛的朋友们也十分希望多接触和吸收这一方面的知识。因为大家感觉,说到中国文化的诸多问题,似乎谁都能说几句,但是从知识的系统性层面看,很多人则较为缺乏。在知识缺乏的情况下,有的人云亦云,有的由武断而妄言。因此,对中国文化状态的研究,将成为博雅企业文化论坛今后重点关注的内容。

  在演讲中,张教授首先介绍了秦人和秦国的历史,之后总结了秦人(国)文化的特点。而由于秦文化和法家文化天然的联系,他之后也花了较多时间介绍了法家文化及其代表人物。说到秦文化,他开宗明义引用了《淮南子·要略》对秦的评价:“秦国之俗,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之后,将秦文化总结为四个方面:(1)重功利,轻伦理;(2)重耕战,尚首功;(3)轻宗法,重用人;(4)追求大,崇尚多。关于法家思想,张教授认为,其基本主张包括法、术、势和刑德“二柄”。论及韩非的主要思想,他总结为五个方面:(1)反对礼制而重视法律;(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3)“世异事异”的历史观;(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5)极力主张君主专制。

  之后,参与论坛的朋友围绕秦文化的形成、特点及利弊问题进行了延伸讨论,择其要者分述如下:

  1. 关于秦文化的承载者,大家认为,秦文化的产生与发展,是与秦人(国)的发展相始终的。因此,很难以确切地将秦文化简单定义为一个族群的文化、一个组织的文化,还是一个国家的文化。与此同时,秦文化的发生与发展,的确又经历了从族群到组织,由组织到(小)国家,由小国家到帝国的一个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张教授说到,秦人本是由东方一步步迁徙到西部的一个民族,这一点其实与其他六国有较大的不同。或许,从历史的发展看,秦文化的重功利、轻伦理和轻宗法,恰恰可能是在长途迁徙的严酷生活中“好勇斗狠”出来的,所谓“其兴也渐”是也。这一点与中国传统的农耕文化不一样,反而有点儿象西方文化的起源过程?

  2. 对于秦文化的利弊,张教授没有做过多的分析,这反而给大家留下了较多研讨的空间。其实,对于任何一种文化做所谓利弊分析,都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何为“利”、何为“弊”?对谁的“利”、对谁的“弊”?

  比如,从当时的情境分析,“秦王扫六合”而一统江湖,可能秦是赢家,而六国是输家。但是,如果再细分,所谓秦是赢家,是指所有的秦人吗?显然不是。被作为“耕战机器”、任人宰割的秦国百姓,连“弃灰于道”都要得重罪,怎会是赢家呢?那么,秦的统治者是赢家吗?秦始皇想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却历二世而亡,好像他也不是赢家啊?既然没有赢家,难道是“双输”或者“多输”?

  再如,从现实看,分歧可能更大。比如统一问题,有人认为,“大一统”是好事,也有人认为,“大一统”恰恰是造成两千年来中华民族“一治一乱”的无休止荼毒的祸根。比如功利问题,功利造就了秦国的高效率,但是这种高效率在成就了“千古一帝”的同时,给各国的民众带来了什么?比如伦理问题,在突破了周礼的繁文缛节之后,是否也一并僭越和践踏了人类的基本伦理底线?再如,“追求大、崇尚多”,是否又是今日比比皆是的“死要面子”、“好大喜功”的滥觞?

  3. 关于秦文化对后代的影响,姚建刚先生认为,秦文化的核心由于之后的“百代皆行秦制”而得到了延续——秦国虽然早已灰飞烟灭了,可是秦文化却延续至今。他的观点得到了大家较为一致的认可。正如前述,功利、暴力、争斗、好大喜功、不择手段等等,可能正是由秦文化影响使然。

  与此问题相关,我当时提出了一个问题没有完全展开,就是秦文化在开创了全新的统治模式之后,与以农耕文明为核心的周礼(后来延伸为儒家思想),是否是中华文化的两个基本来源?比如,东周以前盛行的周礼,在秦帝国创建之后被“霸王之道”取代,而慢慢变成了表象的东西,这也可能就是我们俗称的中国文化“形儒实法”、“外儒内法”的形成过程了。孱弱的周礼因为没有约束力,慢慢被霸道的秦文化而取代。仅从这一点看,秦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形成真正是“恶”莫大焉!

  4. 如何评价秦的制度?目前,在提倡强化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有人提出了学习法家、制度管理的观点。其实,稍具常识的人都清楚,法家的所谓“制度”,是一种上对下的单向管理,如果非要比附的话,就是现代的刑法层面,而不是宪法层面。张秋升教授引用的《韩非子·定法》中的一句话可以为证:“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次论坛上,大家对这一问题也多有涉及,姚建刚先生提出了将秦文化与美国文化进行比较这样一个很有意思的想法。对于这一问题,谢凤翔先生的观点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从表象看,制度可能是没有多大差别的,但是制度背后的理念不一样。也就是说,仅仅看制度在表面上对公众的约束,看着比较像,但制度制定和实施的价值观差异,则决定了制度的优劣。其实,这个问题也可以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理论来解释。而关于如何看待秦的制度,张教授引用了《汉书·艺文志》的观点:“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后人对商鞅“刻薄寡恩”的评价,大概缘于此。

  除上述外,大家的研讨还涉及了法治与人治的问题、分封制与郡县制的问题、封建与专制极权统治的问题以及阶层跃迁与社会稳定问题等等。

  至于本人对秦文化的看法,早在较前的一篇小文“短命的暴秦不值得效仿”中就说清楚了。此次感受较多的,是张秋升教授引用了较多历史资料,使大家对秦文化的本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比如,论及秦文化的“重功利而轻伦理”,他引用了《荀子·议兵》所说:“秦人,其生民也陋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鰌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阸而用之,得而后功之,功赏相长也,五甲首而隶五家。”

  看到荀子的这一说法,就真正明了了秦文化的本质——“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