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创新”类似“五道杠”?


  创新是这个时代的特征,创新是这个时代的需要。于是就出现了少先队“五道杠”大队长的“创新”。这件事情在媒体网络披露之初,“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少先队中最高只有‘三道杠’的大队长,至于网络上流传的‘五道杠’的总队长可能是地方自己的尝试,是否会禁止,还在研究中。”到了5月12日终于有了明确的消息:“目前全国少工委正式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少先队队组织和队员不得使用不符合制作规定的队干部标志,如果有创新做法,则需经省级少工委上报全国少工委研究同意后开展探索。”

  这件事情让人深思,也让人震惊,“五道杠”的大队长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也是整个“创新”中的受害者。我们应该给这个孩子更多的宽容,此前我未作任何评论,就是为了保护这个未成年的孩子。而反省的应该是武汉市少工委。

  类似“五道杠”的“创新”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由于没有依照规程,法规制度,因此就出现了这种“画蛇添足”的创新。

  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很快举要在深圳举行了,深圳市不久前提出“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王蔚明分析认为,严禁上访的出发点肯定是为了维稳,出台这样一个临时措施,像此前的“菜刀实名制”一样,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

  由于社会质疑,深圳市明确这个做法有错误,收回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的决定。

  无论“大运期间深圳农民工群体上访讨薪或追究刑责”还是“菜刀实名制”,这种制度创新实际是让制度蒙羞,可以想象制度“创新”超越权限,超越法律都和“五道杠”的大队长一样,结果是事与愿违,这个教训够多的了。

  5月10日人民日报编辑视线撰文:《形式主义已成社会公害》,无论是“‘研讨会经济’败坏学风”,还是“校长要去当一周村官”、“华而不实的‘送温暖’”、“居民社区也‘整景儿’”、“成本管理笑话多”、“走过场的国际质量认证”、“庆典成为敛财工具”、“评选变成‘指尖运动’”。虽说这些都是形式主义,人家却认为这是“创新”呢!

  林林总总,这些例子都和这“五道杠”以及深圳的行政执法的越权一样,都违背制度创新的原则,而透视过这些问题看到的是干部对改革,对执行制度刚性,对制度创新需要有明确的认识,而不是随心所欲想当然。

  笔者观点:这些问题在我国政治领域存在已久了,这是阻碍中国体制转型的大敌,这种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的“创新”不清除,制度转型,改革中是事与愿违,事倍功半是必然的,因此不能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