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并非醉酒驾驶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造成一片哗然。
5月1日,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刚刚开始执行,全国对醉酒驾驶一片喊打之声,各地首例醉酒驾驶入刑的新闻还在播放,老百姓们正在难得和谐地鼓掌并希望此法规能够长期执行、一视同仁的时候,张副院长高调且人性化的指出应当“慎重稳妥”、“明确情节是否严重”、多用“行政处罚”、少“诉至法院”。
张副院长可能认为:如果法律有需要解释的地方,就一定要往轻的地方去解释;高官、富豪、高晓松们在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时候,即使醉酒驾车,也应该有可以下台阶的“行政处罚”方式;法院工作已经繁忙,这种鸡毛小事就不要再由法院来处理……或者,自己经常因公务饮酒,为自己可能发生的问题做一个伏笔?
可悲的中国法律与法制,生来就是一段柔软的草绳,需要的时候可以绑住坏人,搞笑的时候可以被小孩子点着火玩!
道德可以柔,法律必须刚;张副院长都在主动钻法律的空子,让老百姓们请以何堪!难道让老百姓再看一出以权势名贵为结局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