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滋事”就是偏执精神病要抓捕关押?
徐明天
武汉警方终于回应为什么要抓捕徐武:
今年43岁的武钢炼铁厂职工徐武,曾因经常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被厂方依照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徐武为此与单位发生矛盾纠纷。
2006年12月2日,徐武扬言“搞炸药,到北京天安门炸”。12月16日,徐武在北京被当地警方现场查获,北京警方从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电工刀及制爆原材料等危险物品,移交武汉警方处理。武汉警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以涉嫌爆炸罪对其刑事拘留。12月27日,其父亲徐桂斌向警方书面申请,对徐武进行精神病鉴定。12月29日,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鉴定,诊断其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长期监护治疗。据此,警方依据《刑法》第18条,对徐武免予刑事责任追究。2006年12月31日,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将其收治入院。治病期间,武钢炼铁厂保留徐武工资和福利待遇。
2007年5月,徐武脱离医院监护,再度进京在天安门广场滋事,并伤害北京执法民警,后被单位带回继续住院监护治疗。2008年11月,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再次对徐武鉴定,诊断结论仍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继续监护治疗。
武汉警方的这一解释看起来是堵住了媒体的嘴和社会舆论。但实际上有很多问题解释不通:
第一,偏执到北京天安门搞爆炸,伤害北京执法民警,问题是相当严重。北京警方从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电工刀及制爆原材料等危险物品,移交武汉警方处理。“以涉嫌爆炸罪对其刑事拘留”即是对徐武的处罚。在天安门搞爆炸,当然要处罚,但他毕竟并没有爆炸,犯罪未遂,也应该有法律处罚的依据。
第二,诊断其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长期监护治疗。到北京滋事是不是就是“偏执型精神病”?到北京上访的人多了,要看诱发上访的原因,对徐武的诊断准确吗?
第三,我查资料,这类病人没有特效药,心理治疗是最重要的。心理治疗除了医生的,家属亲人的配合是很重要的。但现在来看,警察笔医院的行为不但不能对其进行心理治疗,反而加重他的偏执。因为偏执病人最大的妄想幻觉就是被迫害,而长达四年的关押和跨省抓捕,就加重了了他这种被迫害的偏执。试想,就是一个正常人,如果被关在精神病院四年,不精神病才怪呢。
第四,武汉警方跨省抓捕徐武,向广东警方出示的是理由是徐武“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不是他是一个精神病人。
第五,把一个精神病人带回医院的应该是医生或者是家属而不应该是警察抓捕,特别是这么多警察大阵仗的跨省大折捕,并且抓捕就在媒体的视线保护下进行,是不是太夸张了。还有,抓捕的人为什么不敢在派出所向媒体说明公开自己的身份。而且,警方在回应中使用的不是“抓捕”而是“带回”,“带回”如此行动密秘和大阵势?而且警方在火车站拦阻徐武的父亲,也不符合对待病人的常理。
第六,抓捕时徐武和记者在一起,如果他真是病人,医生等就应该和记者协助做他的工作,而不是采取这么剧烈的抓捕。更何况徐武的判断又特别准确,就知道警察在门口候着,一再跟记者说一出门就被抓走,恰恰应验。这种应验对他的病是一种严重加剧,而不是治疗。
第七,抓捕时,警察对拦阻的徐武朋友说“你们惹大祸啦 ”,是什么意思?他不就是一个病人吗?
第八,不论怎么说,徐武是跟武钢保卫部门有矛盾,矛盾应该化解,无论如何武金刚保卫部门的人应该回避一下嫌疑,而带队抓捕的正是徐武状告的那个领导,你们又如何解释?
第九,徐武被“带回”后,其父母和去探望并不只是遇冷淡,而记者也在现场受推搡,是不是让人感觉并不只是带回一个病人那么简单?
第十,无论如何,即使是如警方所说,徐武是一个精神病人,需要监护治疗,警方能解释得通所做所为吗?大街上精神病人到处游走,怎么没见警察管管呢?
今天在警方回复新闻上边是周永康在求是杂志发表的文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武汉警方应该好好读读这篇文章。我这里摘一些话出来:
目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特别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以及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在封闭半封闭环境和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全方位、根本性变化;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愿望日益强烈,这些都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我们必须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同人民群众意愿和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努力向服务型管理转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从而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强制性行为规范,对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理。同时,要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在精神卫生方面,要建立监测、预警、疏导、救助机制。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推动建立监测、预警、疏导、救助机制,及时发现、积极疏导、有效解决精神卫生问题,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要在全社会开展关爱行动,在企事业单位、社区建立交流和互助平台,开展帮扶志愿服务;规范、发展专业心理服务机构,提供社会化心理咨询和心理救助服务;建立个人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因工作生活等受到挫折而失去信心的人进行疏导、救助,调适他们的身心,舒缓他们的压力;建立对心理疾患人员的治疗管控机制,预防、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对照周永康的讲话,武汉警方是不是应该进行一次深刻的检讨,而不是简单地以“北京滋事”和“偏执精神病”进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