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15晚会又一次曝光了一批“不良企业”,也是当天,韩寒等数十名作家联名发表那篇《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讨伐书由慕容雪村执笔,文笔流畅、文字犀利,不愧是国内顶级作家的文字,让我想起唐朝那篇传世的檄文——《讨武曌檄》。
这还仅仅是个开始,在三月剩下的两周,作家们讨伐百度一浪高过一浪。韩寒在博客里连发两篇博文《为了食油,声讨百度》和《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韩寒轻易不写博客,一写就是两篇,一篇在海外的媒体发布了,影响着实不小,让在深圳参加峰会的李彦宏,也不得不做出 “管不好百度文库,就关掉” 的承诺。
我一直以为文人相轻,这些人是很难团结起来,这一次竟然如此心齐,很出乎人们的意料。而且这次来自作家界的批评声音如此密集和刻薄。作家们用“小偷”形容百度,韩寒甚至在博客用上“不要脸”之类的词汇。我也是个百度的批评者,但如此偏激之辞,笔者却不能苟同——天天用不要脸的产品,那我成什么了?
细细地将韩寒的两篇檄文读过,竟也发现其中不少漏洞,拿来一同鉴赏:
一 问韩寒,你了解百度的正版么?
百度认为“文库出现盗版作品”是网民上传和分享。而韩寒则认为这种解释不成立,因为,在美国就不通。“您不会在美国做个平台,跟美国人谈共享……因为您知道这事儿只有在现在的中国才能成立。而且您也知道谁能欺负,谁不能欺负,您看,您就没有做一个百度影剧院,让大家共享共享最新的电影电视剧。”
百度的确没有涉足美国市场,但在互联网上共享作品的精神,恰恰就来自美国。我承认中国互联网创新不多,但盗版这事儿即便在中国被发扬光大,最多也只是舶来品。譬如,Youbute这类流量巨大的视频分享网站最早恰恰起源于美国。据说,Youtube在被谷歌收购后,准备了上亿的现金,就是专门应对盗版的诉讼,自家网站没盗版,准备钱做什么?
而百度,恰恰投资了一家全正版的影视剧网站——奇艺网。奇艺CEO龚宇最为自豪的正是全站无盗版视频和影视剧。更早时,百度也推出过影视频道,为了帮助版权方获得收入,百度还推出过付费频道。我个人感觉,韩寒关于百度方面的细节不够清晰,IT业一些常识性的消息都不甚了解,建议韩寒多用用百度搜索一下,会更加明了。
二问韩寒 作家的苦日子 真的?假的?
韩寒在博文中还大倒苦水,称作家的日子不富裕,甚至日渐窘迫。“书越来越便宜,成本却越来越高、纸张、人工物流都涨了多少倍,作家光写书,每本销量1万套,他得不吃不喝写一百年才够在大城市的城郊买套像样的两居室。”韩寒爆料,即便他这这样有点名气作家,2004年做签售活动时,最多也就住300元一天的酒店,做飞机也都是找打折的航班,他说,行内最牛的作家几乎没见过做头等舱的。
我个人认为,任何行业的薪水跟中国房价相比都会黯然失色,拿作家的收入去规划在上海买房,有夸大的嫌疑。作家收入,笔者不在这个圈子,很难拿出信服的数据。但最近,我在招聘时收到上百份的求职简历中,发现文字工作者的收入并不低。大凡能把文章说利落,没有错别字的记者和采编们,月收入很少有低于5000的,作品不多一张嘴要1万的也大有人在。
作家,就文笔而言应该远远超过普通的文字工作者,如果真像韩寒说的那么窘迫,那不如考虑转行做媒体。即便不做媒体,一个有着足够创造力的作家,在编剧、广告、文案各个领域都能大展拳脚。
网络作家的收入也不菲,韩寒在文章中提到的,“五千字的新鲜连载只要一毛钱”,的确是个可怜兮兮的单价,但如果阅读量超过百万,乃至千万,这5000字的收入抵得上北京高级白领一年的工资了!据说起点中文网上,收入最高的四位作家年收入已超百万,月收入两万的作家也已不稀奇。
和出版业难以上涨的书价相比,IT业产品现在却是天天跌价。iPad够牛的了吧,一年下来跌了1000元!论价格,所有的行业都在涨价,只有IT产品在跌价,如果韩寒到了IT业,估计得郁闷得自杀。
3 三问韩寒 版权从何时诞生?
关于版权,我花了点时间,查了点相关资料。
版权,又称著作权,这两个名称都很意思,“版”,是传统印刷行业必须的环节,它是所有印刷品的母版,但在互联网时代“版”已经不存在;“著作”二字,强调作品要有创造性,与之对应的是“编述”和“抄纂”,那主要是对前人的著作进行提炼和整理。
韩寒所说的,“(文艺作品)最初画在墙上,后来刻在竹子上,现在有书,未来也许有别的科技,但版权是永远存在的”和版权历史不不相符。中国人不重视版权是有传统的,中国文人写作大多是为了谋官,谋利反倒让人瞧不起。所以,尽管中国造纸印刷术遥遥领先,但版权意识一直不强,关于版权相关的法律反倒不如欧洲。
但即便在欧洲,版权也不是从“画在墙上”开始,当印刷业还不成规模时,当原创者和盗取者几乎一样的成本的前提下,盗版根本无利可图,加上中世纪欧洲经历过漫长的图书垄断,版权并不是主要问题,那时最多是争取个署名权。
版权问题出现是从批量复制的印刷术开始,在反对图书垄断的潜流之下,在约翰·洛克1690年《政府论》中知识财产权中详细论述的。此后的数百年,版权的护刺激了大量优秀作品的诞生,也成为全球近代高速发展的引擎,知识传播带来的生产力提高,文明的传播,也让全球文化融合碰撞出新的火花。
也是在最近数百年间,越来越多的信息形式——照片、视频、声音被挖掘出来,多媒体数据的复制、处理和传播技术,也都遵循着版权思想。唱片业、音像业、电影业,无不是在版权的保护下,茁壮成长。所以,版权的历史并不漫长,也并非永远存在,也许当人们信息极大丰富的时候,当每个人都能写点什么的时候,当信息极大丰富的时候,我想也就没人在乎版权问题了!
四问韩寒 互联网“著佐权”你了解么?
互联网时代,人们对版权有了新的看法。
CopyLeft是著作权英文翻译Copyright的对应单词,被人们翻译为 “著佐权”。这是现有著作权体制的挑战者。当作品中增加了“著佐权”条款之後, 作品(主要是软件)除了允许使用者自由使用、散布、改作更要求使用者改作後的衍生作品必须要以同等的授权方式释出以回馈社群。
同样,互联网的内容可以被自由转载,只要你注明原出处和出处网址即可。各大网站建立起转载机制,签订转载协议,成就了新浪、网易、腾讯和搜狐四大门户的运营模式。搜索引擎抓取所有互联网网站内容进行检索,同样是共赢基础之上的合作。而且互联网和出版业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前者是一个富媒体和交互技术广泛应用的领域,而后者还停留在黑白时代。
韩寒在博客中驳斥百度文库的用户转载模式,并非百度官方的,而是由用户自发上传和分享的模式,这和百度贴吧、知道、以及百度空间内容组织方式完全相同,这也和国内大多数论坛、博客的用户转载模式完全相同,不同之处也许在于百度是中国流量最大的网站,以及最近百度刚刚成为中国市值最大的互联网公司。
韩寒用免费交易的商场比喻百度,用“人流多,所以在墙上糊广告赚钱”比喻百度的盈利模式,非常贴切。但百度只是给这些分享者提供一个平台,这个平台甚至不应该叫做市场,称之为俱乐部更贴切。和商场不同,俱乐部是不需要进货的,所以也就谈不上,“向厂家进货”的问题。
如果说,百度有什么不周,给“会员”登记是个关键。这就像在广场上,本来大家是来跳交谊舞自娱自乐的,把自己的作品分享给别人,却有人推销起小商品,做起了小买卖,至于买卖的东西甚至是偷来的赃物。百度应该凭票入场,不管是自娱自乐还是买卖赃物,都应当实名登记下,以备查阅和免责。
五问韩寒 版权管理机关在忙什么?
上面的比喻中,还有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人家的东西是赃物?
互联网上放弃版权的作者位数不少,笔者算一个。我曾经在博客中,特别公告放弃个人文章的所有版权,只要求保留“署名权”。笔者的朋友中,写博客不少,每当有人转载他们的文章时,他们不但不生气,还很自豪地说“又有人转载我的文章了!”所以,用户交换的即便不是原创,也并非赃物。
所以要再进一步,我们设想有这样一个版权平台,所有的版权作品都在这个版权平台登记,作品的作者、授权人、版权时效、作品价格、授权销售的网络平台,网店等,都有详细记录。任何网站都能通过这个平台查询到用户上传的内容是否侵权。就好比,很多银行直接对接了公安部门的身份证系统,可以避免网络欺诈套取银行信用事件。
中国版权业需要这样一个平台,我绝对不是第一提出这个想法的人。相关的管理部门却似乎没有多少兴趣,他们可以一个接一个地发布文件,去争夺“网络游戏”的“管理权和前置审批权”,他们甚至开发了针对网络游戏的“防沉迷系统”。我曾质疑,主管出版工作的那些管理部门,为何对游戏情有独钟?业内的朋友告诉我,游戏业的产值巨大啊!
所以,韩寒童鞋,如果你有时间向百度发炮,不妨也跟版权管理部门提点意见,做个保护版权的版权平台。如果一个作品,连著作权是否过期、是否已经放弃都不清楚,又谈何保护呢?
六问韩寒 你知道百度框在保护你的作品么?
作家们炮轰百度的时候,我还有一个建议,那就是了解一下百度框的开放平台,我认为它可以帮助作家们保护产品的版权,甚至带来一定收入。百度框,不是竞价排名,也不是付费广告,框计算对应的关键词是某些约定俗成的内容。譬如,百度框中输入“法定节假日”或者“2011年房价”等词条,百度就会在最上面显示由官方提供的结果。词条旁边,百度还注明“来自百度开放平台”。
我记得当年李彦宏解读框计算时,举了一个“路书”的例子,一个旅行者可以把某段旅程做成路书,分享给其他的旅行者;另外一个例子是,韩寒的三重门。在百度上搜“三重门”,不是其他网站的盗版链接,也不是百度文库直接阅读,而是《三重门》的介绍和购买通道。我不知道,这会给韩寒带来多少收入,但我知道,如果韩寒所有的作品都有类似的通道,人们通过百度获得韩寒盗版书的机会几乎是零。
那么,为什么这么多作家在指责百度的时候,没有去了解一下,百度为你们做了什么?
百度版权故事大结局
尽管百度文库是用户分享的,百度mp3是收录中小网站的,但谁叫百度现在是互联网流量之王,市值的老大。为富不仁,老大担当,中国有吃大户的传统,互联网也有吃大户的心态。作家们炮轰百度的时候,不忘记捎带上Mp3和音乐版权的旧事。
所以,百度版权门,就不只是百度文库的问题。现在,百度文库已经清理了大批盗版书籍,人们已经找不到盗版书了;在音乐著作权方面,百度和音像百度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宣布达成合作,双方将建立音乐词曲著作权合作主渠道,而在之前,百度已经与全球范围内80多家唱片机构签订了分成合作协议。
老大就要承担老大的责任,现在百度已经在为所有互联网的盗版买单了,也许这就是百度版权门的大结局吧。
百度的灯
韩寒说,百度文库用作家们的作品,头顶的太阳不会变大;作家们反倒要更长地在小黑屋里写作。而在我看来,人类对于未知世的探索,就像在黑暗中摸索,并没有所谓的太阳。从古至今的作家们,他们优秀的作品,就像是在黑暗里点起的一盏盏明灯,他们点起的灯照亮了后人,他们自己或许已经不在。
人们喜欢百度和百度文库,无非是这里的灯更多、也更明亮些;上传作品的网友们,拿的未必是自己的灯,但获得光亮的是所有人。对于作家们,多一个灯下的人,并没有多少损失;而对于百度,就算关闭文库,对于流量也没有太多影响。只是,对于大多数网民,他们少了最明亮的灯。
百度曾经发布一个阿拉丁计划,那是一个通用开放平台,它将接口开放给独特信息数据的拥有者,从而解决现有搜索引擎无法抓取和检索的暗网信息。阿拉丁是阿拉伯的一个传说,故事中让人难忘恰恰是那盏充满神力的阿拉丁神灯。百度借阿拉丁之名,希望能在搜索引擎无法抓取的暗网中,点燃一盏明灯。
现在看来,百度的想法很好,但阻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