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几乎每个人都能生发出不少的感慨。而最为被广泛认同的,大抵就是“世事冷漠、人情淡薄”了。亦或许正是因为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淡薄,才让一些狗啊猫啊之类的动物成为了不少人的新宠和慰藉罢,否则这种豪华的宠物墓园和那些极其隆重极其庄重的宠物葬礼,何以会如此令人惊诧不已?
正所谓,移情别恋;亦所谓,日久生情。当主人不在将自己的情感寄托于人、并且与宠物相处甚久而相互定情之时,宠物猝死自然就是主人悲痛欲绝的事情,于是在其死后为它们隆重地一些安排后事,好像也理有所通、无可厚非。然而令人不能理解的是,在今天这个墓地已经昂贵得让人“死不起”的年代里,怎么就可能还会出现这种所谓的“宠物墓园”?又是谁在演绎这种谄媚富家之“宠”的闹剧?
设若媒体报道北京一个安葬了1000多只小动物宠物墓园还不足以引起民之愤怒的话,那么陕西这依山傍水、个有300多亩的宠物墓园,就着实令人难以抑制心中之火了。——现今土地资源十分宝贵,为了节约土地,殡葬改革铲平了老百姓的坟头,让人陷入了“死无葬身之地”的空前尴尬当中,而现在死去的宠物都却得到了如此的令人艳羡的“礼遇”,这究竟是“人不如狗”的诠释,还是对殡葬改革的嘲弄?
对于宠物墓园,有人把愤慨的情绪宣泄在富人身上。比如,富人的狗有房子、有保姆、就连为他们家的宠物下葬少不了尊贵排场,实在是太“不仁”了!再比如,生前不如富人宠物狗之娇贵,死后都不能和宠物狗一样能有属于自己的地,难道让百姓活得有尊严,就是这样的吗?更有直指时弊根源的,我们的法律是保护私人财产的。但是有一个前提,它应该是合法收入。我们立法上有缺陷,执法上更有漏洞,许多人的致富手段并不那么光彩。
富人该不该把把用来埋葬宠物的花费捐献给社会或者帮助一些穷人,这固然是富人的事情;富人是考什么样的手段富起来的,这也是富人自己的事情。而对于“穷人没钱就该受这待遇,连富人家的狗都不如”之类的感慨,倒是值得深思!——节约了的土地不是给子孙后代留的,不是用来给富贵人家的宠物享受的。所以,究竟是谁审批了“宠物墓园”的土地?谁又是宠物豪华墓地、豪华葬礼的背后推手?这才是必须抓住不放并且予以深纠的问题!
安葬一只宠物就要成千上万元,墓园还提供和人一样的安葬礼仪,这并不单单只是奢侈和浪费的问题,而是土地使用上的滥权和犯罪!尽管我国《殡葬管理条例》主要针对人体,还没有一个专门主管宠物殡葬的部门。但总归是有《土地资源使用法》的吧。既然动物殡葬没有法律依据,那么这些类似公墓的“宠物墓园”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宠物跟主人的关系再好,也不能改变其动物之性质。特别是在这个墓地昂贵得让人‘死不起’的年代里,建立宠物墓园就是对人类灵魂的亵渎,更是对《土地资源使用法》的践踏!
(李吉明2011年4月5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