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须解决“土地财政”顽疾


  楼市调控须解决“土地财政”顽疾

  “土地财政”,属于预算外收入,又叫第二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在“土地财政”上,一些地方政府最核心的做法是土地整理,就是政府运用行政权力把集体所有或其它用途的土地整合后,进行招拍挂,价格就会翻几番。以肯定的是,“卖地”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不少城市如北京的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比例接近五成。土地财政被称为“第二财政”,其实在某些地方已经超越第一财政。这显然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因为土地财政绑架的不但是地方政府,而且还绑架了公共利益,一旦出让土地收入减少,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投入也要受影响。

  在国务院发布史上最严厉的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措施,要求各地方政府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后,已公布的调控目标中鲜见“降”字——绝大多数城市将当地的房价涨幅定在10%左右。导致不少城市不愿公布房价调控目标、或者只公布涨幅不公布降幅的原因,从根源上看,这实际上是因为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强烈依赖性,不愿摆脱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依靠“卖地收入”“赚快钱”支撑经济发展“惯性思维”所导致的。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年初披露的我国土地出让金数据地方政府过度依靠“土地财政”绝非偶然,投资少、收益高、见效快使之成为发展GDP的不二法宝。在现行的房地产税费政策下,地方政府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必然大大刺激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一些经济欠发达、缺乏产业支撑的二、三线城市,迫切需要通过扩大用地规模来取得地方发展成本,依靠房地产业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

  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健康成长。一句话,“吃祖宗饭,不能绝了子孙路”。这一思维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从房地产经济转向实体经济,从依靠“泡沫膨胀”来解决自身财政问题,转向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劳动效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来实现本城市、本地区、本区域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城市健康经济体系的完善,这就包括城市支撑产业的形成并不断壮大,城市人口的持续稳定增长,城市各项服务设施的不断完善,而房地产价格的快速飙升和诸多城市房屋“空置率”的浮出水面表明,高昂的房价实际上吞噬了城市发展的后劲,阻碍了正常的城市化进程,不仅消耗了老百姓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血汗钱,而且导致城市发展步入“泡沫房价”的危险深渊。

  “土地财政”不可持续。对于习惯了从土地中获取发展资金的地方政府而言,要真正意义上将资金引导到实体经济中来,就一定要痛下决心,将房地产价格降下来。只有将房地产价格降下来,无法从房价中赚取巨额利润的资金,才会认真研究投资实体经济、提升行业效益的步伐。为了不被房地产利益集团所“绑架”,地方政府迫切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惟其如此,地方政府才能实现将大量资金顺利引导,进入实体经济领域中,为自身经济结构的升级换代,奠定坚实的基础。

  导致中央调控楼市政令不畅,根源在于“土地财政”。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财政现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楼市调控要取得成效,还须解决一些根本性问题,比如“土地财政”问题,如果现行的财税制度不进行大的改革,地方政府始终面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困境,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也将无法避免。因此,楼市调控要见成效,关键须解决“土地财政”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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