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浩月
一个一岁女童,吃了父亲从北京市丰台区一村庄路边摊购买的炸鸡腿后中毒身亡,医院诊断的结果女童死于亚硝酸盐中毒,被拘留的炸鸡摊主,也许并不知道亚硝酸盐是什么东西,他应该困惑的还有:路边摊都用类似的制作工艺在炸油条、炸馓子,为什么偏偏他的炸鸡腿吃死了人。
在城市,路边摊是人们解决一日三餐尤其是早餐的重要场合,低廉的价格,让路边摊成为低收入群体赖以果腹的地方,也为一些行色匆匆的白领们所爱。当然,媒体也无数次报道过,路边摊是地沟油的主要销售对象,脏乱差的制作环境,也一度成为城管收拾摊主的理由。很多食客明知道路边摊可信度不高,但仍然做不到放弃,原因很简单:便宜,便利,传统饮食观念里“眼不见为净”的心理。
有觉悟了的中高收入群体,在家庭教育中有这样一条原则:坚决不吃路边摊食品。但随之他们的这条经验被击垮:知名食品企业的产品不可信,饭店里的饭菜不可信,大型超市里的食品不可信……原来周边能提供食物的商业场所,并不比路边摊好多少。二三十年前,人们为吃不饱而发愁,现在人们为吃不安全而发愁,以前虽然吃不饱,但吃到肚子里的东西总归是让人安心的,现在虽然能吃饱也能吃好了,可看多了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新闻后,总觉得胃里疙疙瘩瘩不舒服。
按照常规的印象,那位卖炸鸡腿的摊主,是胆小谨慎的进城农民,摆摊收入所支撑的,是一个贫寒家庭以及一个或两个上学的孩子,主观上他不可能具备害人之心,因为一旦出事,他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只能说,对食品安全缺乏基本的了解,把他由一个普通百姓变成了一名刑事犯。这让人心痛,但更让人不安,因为在街巷市井当中,还有不少摊贩在制造着“毒性”不是那么高的食品。
对路边摊的监管,面临着两难境地,稍加管严一点,会有大批路边摊不符合卫生标准而被关闭,所带来的代价是一家人失去收入来源、流离失所,而放任不管,则失去引导和监督功能,让路边摊成为垃圾食品的生产地。目前工商、卫生部门对路边摊的管理属于简单、粗暴型的,要么收费把这些摊子收死,要么驱逐把这些摊子赶到更偏僻的角落中去,而在怎么培养路边摊的卫生意识、定期检验食品质量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措施。再加上整体食品安全环境的恶劣,路边摊和其它一些无良企业一样,携手踏进了一个“相互投毒”的时代。
“相互投毒”是学者针对人们的饮食链条而发明的一种形容。比如,一家火腿肠企业的员工,不会吃自家企业生产的火腿肠,因为他知道里面的猫腻,但避免不了的,他要喝奶、要吃炸鸡腿,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中毒”总是难免的。有毒食品的猖獗,也破坏了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的民间互信,曾几何时,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总是最茁壮的,你永远不会怀疑,隔壁老刘家的烧饼有问题,因为他的烧饼是和他的人品结合在一起的,也不会怀疑街面上的包子铺会有毒,因为那是家百年老店。
从这种让人心生温暖的民间互信,到现在虽然夸张但的确存在的“相互投毒”,谁能告诉我们,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究竟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变化?请别告诉我们答案无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