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利不可能成为斩断房价高企的利剑


      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将进一步升级。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日前透露,在5月1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正式实施之后,官方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目前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据4月27日中新社)

  “反暴利”这三个字,乍听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有气势,很有冲击力。不过,要冷静下来想,对于反暴利的效果,恐怕又很难轻易乐观起来。经验早就告诉我们,即便是“反XX”的宏大命题,很多时候也还容易给人效果虚空的感觉。想想“反腐败”、“反垄断”这样年年依旧的老话题,就会看见无数公众失望的表情。

  更何况,反暴利也并不是专门针对当前房地产调控的制度产物。早在1995年,中国就颁布《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十几年过去了,就像腐败现象层出不断,垄断行业依旧蛮霸一样,暴利现象始终充斥在社会很多领域。诸如石油、石化、通信、银行等等行业捞取暴利的事,给人感觉都是数钱都数到手软。再想想房价数年持续高企的尴尬,恐怕人们不得不长叹,那柄已经摆放十几年都没能成功发力的“反暴利”之剑,恐怕已经成为暗角里生锈的残剑了。  

     到目前为止, 造成“反暴利”在现实施行中绵软无力的原因,其实也并未得到制度性解决。比如,反暴利相关规定要求,“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差价率、利润率均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违者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问题是,什么才是“合理幅度”?公众能否拥有界定“是否合理”的充分话语权?如果连暴利的标准界定都不能有效解决,其他的处罚执行自然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回到商品房价格上来。众所周知,中国房地产的成本与利润,这些年始终是迷雾重重,没有人说得清楚。一些官方提供的相关数据,甚至还经常出现不同部门“打架”的现象,缺乏起码的公信力。一边是商品房成本与利润不清,一边是中国商品房定价随意,一边又是价格“合理幅度”不明,这样的尴尬现实,恐怕也会让人手持反暴利之剑,却一脸茫然,无从下手。

  值得强调的是,造成房价高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财政问题。这意味着,反房地产的暴利,并不只是在反房地产商的暴利,同时也要包括反对那种过度“以地生财”造成的暴利。问题是,土地价格本来就是由地方政府说了算,这样一来,反暴利势必就要指向地方权力。这恐怕也就容易步入反垄断总是不反行政垄断的后尘,最终让反暴利处于失灵的状态。

  “中国房地产利益集团习惯了暴利,不会轻易接受约束。”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梅新育这样提醒说。而房利产利益集团的指向,也绝不只是房地产商,地方权力从来都没有从房地产行业抽身。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些年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组合拳”总像是打在绵花上,软而无力。现在面对包括地方权力在内的强大利益集团的阻力,而反暴利却缺乏应有的配套制度之撑,也看不到应有的执行动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指望反暴利成为斩断房价高企的利剑,实在是不容乐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