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昨天收看到亦明先生提供的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详尽材料,材料的考证颇为丰富。“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根据报告的程序,这段话及亦明发来的材料我发给了现任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主任回复:“我会向他们报告此事。其实你把邮件转了给我,你已经尽到责任了。”
我重申原来的观点:亦明的博文,在揭发刘菊花的同时,对方舟子揭发别人的造假给予很多讽刺,我认为是不对的。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顽强打假者,才可能有正义。
我进一步的意见是:方舟子打假我总体上支持(尽管具体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方与9年前他尚不认识的妻子的硕士论文存在抄袭一事无关。这个时候查刘,我怀疑动机。当然,不论动机,打假客观上都应支持。所以我说如果查出确实有假,会报告研究生院。
两年前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一位负责人造假被揭发,甚至抄了我的博士生的论文,大家知道了都很气愤;但对于打假者,也没有好的评价,原因在于提供的材料是人家第一次评职称没有评上的表格(表格内容有假),而揭发是几年后人家已经评上职称,因为谁当领导发生矛盾而抛出。
我极忙,所有的时间都被占满,连睡觉吃饭都在抢时间。上次的博文是在中午20分钟内做完上网的,随后便去上课,3个小时后回来接到别人电话才知道有千人点击,说什么的都有。关于这个事情,这次上贴后,我不再理会这方面的任何说法,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