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有“猫腻”?为何政府频频被扣上“冤大头”的帽子!


  采购有“猫腻”?为何政府频频被扣上“冤大头”的帽子! 

    刚才,在浏览网络新闻时,在新华网显要位置看到了这样的一则标题:知情者曝政府采购潜规则:洋塑料到国内当黄金卖。

    看过相关报道之后,实为我们的政府采购环节而感到担忧,不禁要试问:政府频频被扣上“冤大头”的帽子,采购环节是否存“猫腻”?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往往会看到这样的一种社会现象:同等质量的货,卖的贱了没人买,卖的贵了反而人都抢。这都是心理在作怪。

    回到话题,政府采购也是一样,同一种货,同一个厂家,要是个人买的话,是一种价钱,要是政府单位去买的话,又是另外一种价格,往往公款和个人消费的差额相差会是很大。这是为什么?我至今不解。

   难道这是我们的采购人员为了日后得到一些好处回扣,还是直接搞起腐败,虚开发票,直接从中得到采购所带来的腐败利益?这让人难解。

    政府频频被扣上“冤大头”的帽子,这并非什么稀奇之事,并早已成为了行业“潜规则”,采购者暗中拿采购回扣,卖方不用提,年头月尽总会按日常需求奉上相应年货。

    如何才能斩断伸向人民的黑手?若要只靠内部的监督则很难实现,虽然民间有语:一人为私,两人为公。按常理所言,采购应该是两人或是多人齐去采购,但即使这样,卖家也早已安排好了,更何况如今的腐败方式又有了新花样,“腐败窝案”绝非个案。

    那么,难道就没有制约个别政府采购人员借权搞黑幕的办法吗?我个人观点认为,只有我们各级政府长期公开采购明细于人民,才会有效制约采购“猫腻”。账务公开了,人民按着市场价一比,就知道人民的血汗之钱用在了什么地方,是否节俭是否浪费,自然民众心中最有数。

    但如何公开?又是一个问题,现有的所谓的政府财务公开,说白了,只不过就是一个数字,没有明细,看了也等于白看,或是内部公开几天,民众根本就不知情,问公开没有他说公开了,帖了出去没人看那也等于公开?

    各级政府不都是有属于自己的政府网站吗?所以不妨建议各级政府将采购物品长期在自己的网站一个版块进行公示,让民众都有知情权,这样的好处还在于避免了个别官员借此搞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这样必将会为财政节省大量的不必要的开支,如果将所节省下来的财政款项用在社会福利及公益事项上,那不又是一项伟大的惠民工程吗?我期待着……(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