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重庆检方对李庄漏罪案撤回起诉后
据华龙网4月22日9时33分讯(数字记者张一叶、阙影、庞可)今上午9时30分,李庄漏罪案准时开庭,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
9时33分法庭宣布休庭30分钟,合议庭对检方的撤诉申请进行评议。
华龙网4月22日10时25分讯(数字记者张一叶、阙影、庞可)经过近一小时休庭后,10时21分,李庄漏罪案继续开庭。审判长当庭宣布,准许检方撤回起诉。
10时21分,法庭宣布,合议庭评议后认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庭裁定,准许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随后,法庭告知了李庄对该裁定的上诉权利。10时23分,法庭宣布闭庭。
一场漏洞百出的闹剧就此收场了,百遭蹂躏的法律终于在重庆获得胜利了?这依然是一个天知道的问题。
但无论如何,要对所有参与李庄案辩护律师表示敬意:
向斯伟江律师致敬!
向杨学林律师致敬!
向陈有西律师致敬!
向高子程律师致敬!
向杨金柱律师致敬!
……
向所有关心和关注李庄案的法律界的同行、同仁、同道、同志表示敬意!
数位辩护律师在台前的精彩表现,广大律师同行与法律界的同仁共同的努力,终于使李庄案无法按既定的剧本表演下去,这不能不说是一场胜利。
虽然我们还不知道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此后还会有什么更拙劣的表演和更无耻的阴谋,但我们坚信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属于我们这些把法律视为信仰的人。
天上的虫子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