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嫌贫爱富”源于管理行政化


  随着深圳人才中长期规划、孔雀计划等一系列人才规划出台后,遭到市民、企业等质疑,他们认为政策有“嫌贫爱富”之嫌,因为政策的对象主要集中在高层次人才,而对中端人才不管不问。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方面原因:

  其一,人才政策在出台过程中,没有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像人才政策这种涉及面广的政策,不应该仅由政府职能部门决策,而应该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方案,并把方案提交人大讨论、审议。如此,政策才不至于一出台就遭遇质疑,而且,就是有质疑,也难以进行修正,还得按既定方案办,所谓“带病操作”。

  其二,政府对自身应该在人才管理中所履行的职能不清晰。分析各地政府的人才计划、政策,无处不透露出人才政绩思想,总是以能引进、打造怎样的高端人才队伍,作为政府人才管理工作的业绩。然而,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最重要的人才管理工作,当是为所有的人才提供平等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形成合理层次结构,让每个人才都能人尽其才,这是最佳人才环境。

  对此,去年6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有明确的认识和规划,该《纲要》在“改进人才管理方式”部分指出,“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改进宏观调控,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与这一《纲要》对照,很明显,在政府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并没有得到全面的落实。

  以上两方面原因,其实是一个核心问题的两个方面。这一核心问题就是人才管理的高度行政化。其一,由于行政主导决策,所以人才政策更多体现行政意图,而非公众意见,在这样的决策机制下,很容易形成“赢者通吃”的局面。

  其二,由于政府直接参与人才管理,在人才的评价过程中,就会有很强的行政色彩。人才评价的行政化,将导致人才评价中的权势交易,以及违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情屡屡发生。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政府是不宜直接进行人才评价的,对人才的评价,必须交给专业评价机构和社会评价机构,即实行人才专业评价和社会评价,只有这样,人才评价才能摆脱行政干预,不是对上负责,而是对事业发展负责。

  所以,深圳人才政策中的问题,实质是中国人才管理的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还在于贯彻国家《人才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决策的民主,并淡化人才的行政管理、行政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