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后,我们能少纳多少税?


个税改革后,我们能少纳多少税?
陈双专
    根据新华网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开始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根据草案,为了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拟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计税率修改为7级,同时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介绍说,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其目的除了简化和完善税制外,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一些税负。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中国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起征点”为2000元。草案拟将现行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使用范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根据草案,笔者初略测算了一下个人税负的变化:假定某君A月收入为20000元,缴纳的“三险一金”合计数假定为4000元,则按照现行政策,A君该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0000-4000-2000)×20%-375=2425元。
    而根据全国人大审议的草案,提高“起征点”和合并税率后,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则A君该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1)该月应纳税所得额=20000-4000-3000=13000元。
    (2)该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500×5%+3000×10%+8500×20%=2075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A君该月少缴纳个人所得税350元(2425-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