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墓地续费别再令公众纠结


    

墓地续费别再令公众纠结
墓地续费不能再模糊
墓地20年后收费,咋这么肯定?


近日,青岛、济南等地一些陵园表示将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公墓管理所工作人员称收管理费是为了维护墓地建筑,到期后收费符合国家规定。同时,墓地20年到期后不再交费的,无人认领的骨灰将会集中安放。(4月1日 《新京报》)

一边是墓地价格不断上涨,甚至出现了天价墓地,一边却是墓地只有20年的期限。墓地如此让人纠结,实在是令人悲叹。

墓 地20年后续费,其依据是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既然有20年这个周期,也就将其当成了收费的“宝剑”,而事实上,这根本就成不了收费的依据。而且更没有明确如何收费。但收费的决定权在人家手中,人家硬要收费,我们也别无选择。人死了,还要交费,情何以堪?

要说收费,也不是就绝无道理可言。公墓要维修要管理,但问题是现在的公墓并未回归到公益性。现在不少地方争抢“活人墓”,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墓地价格上涨,可实际上墓地价格也的确是在节节攀升。

济南市物价局2010年发布的《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护墓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这一收费标准的执行期为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这算是对墓 地续费的一个明确规定。其收费也并不是很高,但这样的规定在许多地方并没有。


墓地续费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其一,续费是否合理?这需要经过论证,需要吸取民意;其二,如果要续费,收费应该如何收?这些都需要尽快明确下来,不能想收就收,不能各唱各的调,现在依据模糊,而相关部门又不闻不问,这会使得各地自行收费,结果使公众很受伤。房价降下不下来,而墓地价格也降不下来,人死了,还要交费,还有何幸福感而言?民生的份量又体现在哪儿?

降房价,各地官员说没有信心,可管理墓地续费,难道也没有信心?恐怕发展下去,“漫天要价”就成为墓 地的唯一特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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