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公开审判制度在咱们国家推行很多年了,但在一些涉及有权有势者的案件上,许多法院还是把公开审判弄得神秘兮兮的。所以,听说最近引起巨大轰动的“瘦肉精”案件将直播庭审过程,便觉得颇为新鲜。《河南日报》4月14日的消息称,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日前要求相关各法院,对“瘦肉精”案要提前介入,做好审判前的准备,要公开办案,庭审要在电视和网络上直播。
“瘦肉精”一案的恶劣性质,大家通过媒体已有了较深刻的认识。那些个“健美猪”,从饲养,到宰杀,到进入市场,居然一路畅通无阻,这其中必然少不了官商勾结。而某种意义上讲,那些职能官员的性质恐怕比奸商更令人发指。因此,不对此案作公正、严肃的处理,是不足以平民愤的。至于处理手法如何达到公正而严肃,审判公开只是第一步。河南的法院决定推行“审判直播”,这很好。但这个好字还得有个前提和后续:前提是,受审的嫌疑犯,尤其是相关官员,必须无一遗漏地坐在被靠席上;后续是,量刑必须与罪行相适应。
虽说“审判直播”是公正判决的第一步,但这一步极为关键,因为它至少给了社会大众充分的知情权,知情是群众监督的必要条件,不让人知情如何让人相信你接受监督的诚意?以我所见,像“我爸是李刚”、“华南虎照片”、“毒奶粉”等这类影响巨大且又涉及问题官员的公共事件,审理过程是尤其适合推行“审判直播”的。
理是这个理,但有些法院却不认,总是想方设法阻挠群众旁听庭审,硬是把民愤极大的公共事件弄成“敏感”事件。譬如,“华南虎”事件涉及众多官员,该案开审时,法院竟然要申请旁听的记者去找与案件无关的宣传部门申请,由宣传部门“择优旁听”。又譬如,同样引起广泛关注的南京“7•28”爆炸事故,前两天开庭再审,虽说也是“公开审理”,但法院似乎是按“身份”决定旁听资格的。旁听名单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拆迁部门公务人员。但许多关心此案的市民、受害人亲属,却被法院以“受条件所限”为由,挡在门外。更离谱的是,法警得知一位勉强进入大门的旁听者是“受害人家属”后,竟说“此案没有直接的受害人,跟你们没关系”,将其赶出门外。
这叫什么话?案件还没有审出结果,怎么就能下“无直接受害人”的结论?抛开此案不论,可以说任何一起影响恶劣的公共事件,都有直接受害人,这些人就是咱们的社会大众。譬如“瘦肉精”、“毒奶粉”,任何人都可能是其消费者,从而成为直接受害者。即使“华南虎照片”这样的未造成伤亡的公共事件,其背后是公权力胡作非为,对社会大众都是很深的伤害。因此,所有公众都有旁听的权利。所谓的“受条件所限”,显然站不住脚。知道什么叫“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么?“审判直播”就是向全体受害人负责的、最受欢迎的一个条件,这使得公众坐在家里就可以“旁听”审判,实施司法监督。
司法这个环节,算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了,是抑恶扬善,还是抑善扬恶,法官的裁决很关键。从过往的案例来看,许多不公正的判决,就是从办案神秘化衍生出来的。可见,促进司法公正,除了司法独立,便是真正透明的大众监督。都知道,目前咱们的司法监督还很不尽人意,人民陪审员制度跟旁听制度一样,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此,“直播审判”如果制度化,也算是司法公开的一个进步。
“瘦肉精”一案的恶劣性质,大家通过媒体已有了较深刻的认识。那些个“健美猪”,从饲养,到宰杀,到进入市场,居然一路畅通无阻,这其中必然少不了官商勾结。而某种意义上讲,那些职能官员的性质恐怕比奸商更令人发指。因此,不对此案作公正、严肃的处理,是不足以平民愤的。至于处理手法如何达到公正而严肃,审判公开只是第一步。河南的法院决定推行“审判直播”,这很好。但这个好字还得有个前提和后续:前提是,受审的嫌疑犯,尤其是相关官员,必须无一遗漏地坐在被靠席上;后续是,量刑必须与罪行相适应。
虽说“审判直播”是公正判决的第一步,但这一步极为关键,因为它至少给了社会大众充分的知情权,知情是群众监督的必要条件,不让人知情如何让人相信你接受监督的诚意?以我所见,像“我爸是李刚”、“华南虎照片”、“毒奶粉”等这类影响巨大且又涉及问题官员的公共事件,审理过程是尤其适合推行“审判直播”的。
理是这个理,但有些法院却不认,总是想方设法阻挠群众旁听庭审,硬是把民愤极大的公共事件弄成“敏感”事件。譬如,“华南虎”事件涉及众多官员,该案开审时,法院竟然要申请旁听的记者去找与案件无关的宣传部门申请,由宣传部门“择优旁听”。又譬如,同样引起广泛关注的南京“7•28”爆炸事故,前两天开庭再审,虽说也是“公开审理”,但法院似乎是按“身份”决定旁听资格的。旁听名单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拆迁部门公务人员。但许多关心此案的市民、受害人亲属,却被法院以“受条件所限”为由,挡在门外。更离谱的是,法警得知一位勉强进入大门的旁听者是“受害人家属”后,竟说“此案没有直接的受害人,跟你们没关系”,将其赶出门外。
这叫什么话?案件还没有审出结果,怎么就能下“无直接受害人”的结论?抛开此案不论,可以说任何一起影响恶劣的公共事件,都有直接受害人,这些人就是咱们的社会大众。譬如“瘦肉精”、“毒奶粉”,任何人都可能是其消费者,从而成为直接受害者。即使“华南虎照片”这样的未造成伤亡的公共事件,其背后是公权力胡作非为,对社会大众都是很深的伤害。因此,所有公众都有旁听的权利。所谓的“受条件所限”,显然站不住脚。知道什么叫“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么?“审判直播”就是向全体受害人负责的、最受欢迎的一个条件,这使得公众坐在家里就可以“旁听”审判,实施司法监督。
司法这个环节,算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了,是抑恶扬善,还是抑善扬恶,法官的裁决很关键。从过往的案例来看,许多不公正的判决,就是从办案神秘化衍生出来的。可见,促进司法公正,除了司法独立,便是真正透明的大众监督。都知道,目前咱们的司法监督还很不尽人意,人民陪审员制度跟旁听制度一样,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此,“直播审判”如果制度化,也算是司法公开的一个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