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治理重在“抓落实”而非“定新规”
盛大林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7日透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规定,省部级官员配车,使用年限从5年一换变为8年一换,8年后车若还能用,将继续使用。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不管升职还是平级调动,车都要跟人走。李宏说,这次公车改革启动后,公车购买数量应会有一定下降。(据3月8日《新京报》)
公车腐败,人人喊打。今年两会,也是如此。就在公众以及各界人士的呐喊声中,公车治理的新“办法”悄然下发了。
很显然,新的规定比以前更加严格,若能得到落实,公车购买数量肯定会明显下降。可是,它能落到实处吗?
早在1994年,中办、国办就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分别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干部配备公车的排量及价格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此后的十几年,国家各有关部门还曾多次下发关于公车配备及使用方面的文件或通知,真可谓“三令五申”,可是效果如何呢?公车腐败不仅没有得到根本性的遏制,反而越来越严重。
实际上,刚刚下发的新规也重申了以前的一些老规定,比如厅局级以下干部不配专车。就在此次访谈中,李宏副书记也承认“现在很多县乡一级干部配备专车”,他明确地对记者表示:“那是违规”!——既然这样的违规行为“很多”,为什么不去纠正和处理?既然老规定都得不到落实,新的规定就能得到执行吗?
关于整治公车方面的规定已经够多了。虽然以前的规定并不是特别严格,但如果真能落到实处,公车配备及使用就不会成为财政的沉重负担,也不会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新规虽然比旧规更加严格,但如果总是沦为一纸空文,制定得再多也没有意义。因此,在治理公车问题上,最重要的是“抓落实”,而不是“定新规”。
那么,应该如何“抓落实”呢?首先是“违规必究”,只要发现超标购车、违规用车等现象,一定要依规追究违规者的责任。再就是“执规必严”,即从严处理违规者,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然而,从各地执行的情况看,这两方面做得都很不够:很多地方对超标购车、违规用车的干部熟视无睹,或者偶尔搞一次“运动”,即使处理违规也往往是“罚车不罚人”,比如没收拍卖什么的,违规的干部却毫发未损,等风头一过,又重新买车,这不仅不能遏制公车腐败,客观上甚至会促使公车腐败的“升级换代”。
公车腐败,怨声载道,真的到了必须出“重拳”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