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声大雨点小 禁止“加价售车”成空谈
黄少华
到今天,“3·15”刚好过去整整半个月时间。虽然“锦湖门”的影响还在延续,但沸腾的民意已基本息声匿影。即便是曾经咆哮的编辑,也该干嘛干嘛去了。对于轮胎厂家来说,现在也稍稍松了一口气,目前重点考虑的问题已经变成如何尽量降低损失。
凭良心说,稍稍松了一口气的不仅仅是锦湖轮胎,还有所有国内大大小小数十万家企业。中国有句谚语叫做“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但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基本上都处于“躲过了今年的‘3·15’,明年‘3·15’到时再想办法”这种状态。
曾有媒体记者生动地把“3·15”称为“雷锋日”——早上来,晚上走。当然,雷锋是天天来,但“3·15”却是一年来一次。在今年的“3·15”上,除了“锦湖门”事件备受关注,还有一个与大家买车息息相关的事件,那就是禁止汽车加价销售。
“加价售车或者变相加价售车违法!”3月14日,北京、上海、重庆、长春、香港、澳门等21个城市的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维权观点,认定汽车经销商针对紧俏车型的“加价售车”系违法行为,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一时间,加价售车人人喊打。
“加价售车”日益公开化、合理化
近两年,“加价售车”在中国汽车市场渐呈公开化、合理化趋势,尤其是2009年以来,中国车市出现意外井喷,很多热销车型供不应求,汽车经销商也趁机收取巨额加价提车费。事实上,加价售车早有先例。早在2003年,号称与世界同步的广本新雅阁上市的时候,市场上曾最高加价8万元,而且一车难求。而加价“常青树”的称号应该授予东风本田CR-V,上市6年来,至今还在加价。
可以说,大家虽然对加价恨之入骨,但又习以为常。去年3月26日,上海大众首款SUV途观上市,售价19.98万~30.98万元。作为大众乃至整个德系车中唯一一款入门级SUV,途观上市后,马上引来众多“粉丝”。然而,上海大众经销商以供不应求为由,对途观进行3万至5万元不等的加价,引来众多消费者的不满。去年6月,笔者在《中国青年报》刊发了一篇题为《经销商继续违法,途观“加价门”再调查》的文章,对北京地区上海大众4S店进行实地调查,并呼吁国家执法部门要对加价卖车的违法现象进行整顿,呼吁消费者对加价售车选择“用脚投票”。
然而,在火爆的市场行情面前,笔者的呼吁显得人微言轻。去年下半年,加价售车行为达到顶峰,不仅高尔夫6、速腾、途观和CRV等热销车型要加价才能买到,包括明锐、轩逸等车型也要加装配饰。与这些普通家轿相比,豪华车的加价金额更加让人瞠目结舌。去年11月,笔者发表一篇题为《一车难求 豪华车在中国上演“空城计”》的文章。据笔者调查,北京市场上,卡宴要加价17万元,奔驰S600要加价18万元,奥迪Q5也要加价5万元左右不等,几乎所有的豪华车都在加价的榜单上。
是中国汽车市场竞争还不够激烈,还是中国人钱多人傻?无论如何,“卖方市场”都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也是一种不可持续的行为。
21城市消协喊打“加价售车”
在“加价售车”日益公开化、合理化的前提下,今年“3·15”期间,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和香港等全国21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维权观点:认定“加价售车”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务院价格监管法规,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取加价款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强制搭售汽车装饰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在21城市消协喊打“加价售车”之际,深圳罗湖市场监管分局相当“给力”。同一天,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发布的消息称,他们对某知名汽车品牌的一家4S店加价销售汽车开出罚单:给予警告处分,没收违法所得140余万元。该4S店从2009年11月到案发日,共附条件销售某知名品牌汽车55辆,总计收取附加费2117800元。除了经3名消费者强烈要求开具了精品销售发票外,该店的其余加收费用既没有开具发票,也没有记入公司法定账目,而该店车辆销售情况表备注栏里有诸如“炒车30000元”等炒车款项目。
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中旬,该店就因加价售车被罗湖市场监管分局稽查科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该局当场决定立案,现场暂扣部分汽车销售合同、FP及电脑资料。时隔11个月,经罗湖市场监管分局查实,该公司利用部分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在销售奥迪Q5时附加条件,消费者想加快提车或提现车,须交纳两万到六万元不等的费用。
罗湖市场监管分局稽查科负责人表示,加价售车的行为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多达五六种,究竟应适用哪一种,最初部门内部意见并不统一,以至于拖到今年才结案。而未来该部门还将对其他涉嫌加价售车的汽车经销商进行调查处理。
一时间,监管部门对加价售车经销商开出首张百万元罚单,就成为业内讨论的热门话题。更有乐观者预言,终于有相关部门为消费者“撑腰”了,今后,经销商的加价行为应该会有所收敛了。
“加价售车”为何屡禁不止?
中国的媒体和消费者都太过于乐观。以至于天真地以为整治“加价售车”拉开了新帷幕。却没想到,深圳对加价售车经销商开出首张百万元罚单,只不过是“3·15”喊打“加价售车”的完美结局。
只能说,深圳的这家4S店够冤。“加价售车”是普遍行为,而它却被塑成了“典型”。在舆论的狂欢之后,全国的4S店,该怎么加价还是怎么加价。待到明年的“3·15”,如果有人再提及此事,也许这家4S店还会被拉出来“鞭尸”。然后大家再恍然大悟:“哦,原来相关部门在行动!”
笔者并非危言耸听。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热销车型的加价行为仍在继续,并没有任何收敛的迹象。事实上,大家心里都明白,要真正规范市场行为,只有完善法律法规,从立法和执法层面加以规范。毕竟,消协并没有执法权。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面对加价卖车这样的违法行为,国家执法部门却相互推诿,这也是加价行为在市场上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工商部门认为,加价售车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这个事情需要向国家发改委物价部门进行咨询。发改委价格监督部门则表示:“经销商的价格是放开的,我们不会进行干涉,只要消费者没有异议。”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看上去,这是合情合理的。事实果真如此吗?中国消协律师团邱宝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4S店这种加价行为,实际上是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在商品明码标价之外又收取价款,或者是未标明的所谓的服务费用,这一项就是我们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明令禁止的行为”。他认为,加价提车行为涉及虚假宣传、逃税漏税等多种违法行为,也损害了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的品牌形象,是典型的“损人害己”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其一,如果经销商加价卖车,又不开具发票,或没有开到车款发票里,会导致车辆购置税没有如实收缴。其二,经销商加价部分车款存在偷税漏税的可能。另外,经销商如果以购买装饰、保险等形式加价销售,该行为属于强制搭售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已明确禁止,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其三,如果一个区域内各经销商在背后达成一致,形成价格联盟,统一“加价销售”,经销商则涉嫌价格垄断、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
消费者为何不“用脚投票”?
在相关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很多人反问:“加价属于市场行为,你不买又不会有人强迫你买?”
这话表面上听起来没有任何问题。在自由市场上,面对“加价行为”,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用脚投票”。但是,为什么有那么多消费者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甘愿挨打呢?这种情况,在途观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很多中国消费者来说,途观是一款又爱又恨的车型,爱其德国车的品质,恨其加价行为。因此,在途观上市后半年时间里,途观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另一方面,网上还专门成立了“途观反加价联盟”。
更有趣的是,一些人一边加入“反加价联盟”,一边加价买车。消费者的这种行为看似很贱,实则很无奈。因此,轻易对消费者“愿挨”下结论的人,一定是对中国汽车市场不太了解的。在笔者看来,消费者之所以“愿挨”,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汽车市场竞争还不够充分。尽管中国汽车市场经过“黄金十年”的发展,已经跃居全球第一大市场,每年都有上百款新车上市,但由于自主品牌还只能在低端市场混战和厮杀,而合资企业的话语权又牢牢掌握在外方手里,因此出现让消费者动心的好车少、好车必然价高和好车“一车难求”等尴尬局面。
其二,中国消费者的汽车消费观念还不够成熟。在中国消费领域,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那就是“买涨不买跌”,大家愿意扎堆买东西。因此,尽管大家对加价意见颇大,却又忍不住想去买加价车型。中国消费者对车的认识和需求,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代步工具,而是有着更加复杂的社会交往成分。
但是,无论如何,笔者认为指责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是于事无补的。我们期待着更加成熟的消费环境、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更加诚信的商业氛围。我们更期待,“3·15”不再是雷锋,早上来,晚上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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