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从悄然问世到大红大紫,再到盛极而衰后的风光不再,都经历着和人物的诞生、青涩、走红、过气到衰亡的同样历程。小农经济下的农贸市场早已成了远去的回声;单枪匹马的零星商店也因其功能的单一而成为昨日黄花;一站式服务的大卖场在“走一家等于逛百家”的理念下,曾经登峰造极、遍地开花;可是,如今网络服务的迅速蹿红,和与之紧密相连的网购潮的兴起,却让我们能明显感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规律对于有型商场所形成的巨大压力。欢喜也好、忧愁也罢,一场巨大的商业消费领域的革命风暴已经来临了!
人们的惯性思维和本能中的喜新也抵新的矛盾心理,决定了新生事物的好事多磨;这并非是新花样本身的欠缺和不足,而是巨大的社会惯性势力,一时半会儿地难以适应。网络以它无限的能量让世界惊艳,但是它的所向披靡和摧枯拉朽之势,却没有达到应有的速度。换句话说:实物商业面对网络商业的巨大冲击,退出历史舞台的进度太慢了!讨论网络商业为何会最终取代实物商业有些多余,粗通网络的人都很容易做出相像和选择。如果在清晰高速的网络视频中,配以三维显示效果就更好了:人们足不出户,上网浏览一下,世界各地琳琅满目的商品就极其逼真地展示在我们的眼前了;欣赏、比较、挑选、确定、付费、送货、验看、签收,轻轻松松就全部完成了。是这样更享受购物的便捷、快速和高效呢,还是老观念下的老行为呢:先驱车去大卖场;在滚滚人流与金属小推车的逼仄中挣脱而行;眼花缭乱地寻找商品;腰酸腿疼地排队结账;众目睽睽下毫无隐私地按下结账卡的密码;吃力地拎着大包小包艰难地回家。我想,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吧?
那么,在很多人看来是魅力无限的潇洒网购,为何没有在更广泛、更深入的社会层面上,展示出其风情万种的魅力呢?只要关注一下自网购诞生时起,就不断被媒体所爆料的网购病,很容易找到答案;为了便于梳理思路,读者们可以把目光集中在亚洲网购第一大热门的淘宝网身上。其中最主要的烦恼,是消费者在网络上看到的商品与所收到的实物不符,而不想要了退货却很难,这也是网购目前被认为是不如实购的最大症结所在。为此,淘宝网在一年前就做出了承诺:如果消费者对所收到的物品有异议的话,本网承诺在一周内先行赔付。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认为网购目前在消费者权益保障上,还远没有实地购物那么成熟和法律完善。实地购物的护身符,《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已经在国家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逐渐地深入人心和形成一定的威慑力了;相比较而言,网购目前还没有建立起配套的法律体系。我认为,这其中最紧迫的是第三方监管,和淘宝网等网购网的法律连带责任;淘宝网所承诺的先行赔付,只是它应承担的连带责任之一。如果完全由淘宝网等网站自律意义上的承诺来作为消费者的保证显然是脆弱和消极的,必须有官方机构,比如专设的国家网络消费监管部门作为第三方也是权威方的公正认定,这样才能打消消费者的顾虑心理,让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地网购冲浪。此外,引入网站、卖家和消费者之外的第四方担保,也比当事方之一的网站承诺有着更强的法律保障性,相关立法需紧紧跟上。
总之, 我认为网购在社会消费的大趋势上最终取代实购是不言而喻的,问题是:我们的市场管理者,对此是否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大力的推进意识?我们的网站经营者,是把网购当买卖来做还是当事业来做?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是对传统的实购方式依依不舍呢,还是对社会消费潮流高瞻远瞩呢?
海涌观察:网购还需织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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